rohs2.0十項有害于人體健康的物質
RoHS代表有害于人體健康的物質限制,并影響整個電子行業和許多電子科技類產品,*初的RoHS,也稱為指令2002/95 / EC,于2002年起源于歐盟,限制使用電子電氣產品中的六種有害于人體健康的物質,自2006年7月1日起,歐盟市場上的所有適用產品必須符合RoHS標準。
歐盟于2011年發布了2011/65 / EU指令,稱為RoHS重鑄或RoHS 2. RoHS 2包括CE標志指令,現在要求符合RoHS標準的產品CE標志,RoHS 2還增加了類別8和9,并具有額外的合規記錄保存要求。
指令2015/863稱為RoHS 3.RoHS 3在六個列表中添加了四種額外的限制物質(鄰苯二甲酸鹽),RoHS 3截止日期為2019年7月22日。
您的產品否符合RoHS 3的2019標準?
任何直接向RoHS指導的國家銷售適用的電氣或電子科技類產品,設備,子組件,電纜,組件或備件,或向經銷商,商或集成商銷售產品的企業,如果向這些國家銷售產品,則受一定的影響,他們使用任何受限制的10種物質。
隨著數字化的迅速普及,全球電子電氣設備的生產正在爆炸式增長。除了移動設備,想想馬上就要來臨的物聯網,智能家居助手,機器人,無人機,3D打印機和家庭醫療設備的浪潮,到地球的各個角落......它們都受到RoHS的監管。
歐盟rohs2.0十項有害于人體健康的物質的含量,前六個適用于原始RoHS,而后四個適用于RoHS 3,后者于2019年7月22日生效。
鎘(Cd):
鉛(Pb):
汞(Hg):
六價鉻:(Cr VI)
多溴聯苯(PBB):
多溴聯苯醚(PBDE):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鄰苯二甲酸芐基酯(BBP):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