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認證樣品按何種原則進行拆分?
按以下原則進行拆分:①均質原則:通過適當的拆分手段來獲得構成電子電氣產品的均質材料。②生產廠原則:同一生產廠生產的相同功能、同規格參數的多個模塊、部件或元器件可以歸為一類,從中選取代表性的樣品進行拆分,使用相同的材料(包括基材和添加劑)生產的不同部件可視為一個檢測單元。③產品顏色原則:顏色不同的材料應拆分為不同的檢測單元。④豁免原則:對于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豁免清單中的項目或材料,在拆分時應予以識別。已經明確豁免的均質材料可以不進行檢測,但為了檢測其他非豁免單元,往往需要將豁免單元拆分。在滿足檢測結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對于經拆分后無法滿足檢測需求量時,可采取適當歸類,一同制樣,直接提交檢測。
RoHS認證拆分原則中,關于涂層和鍍層如何規定?
表面處理層應盡量與本體分離(如涂層);對于確實無法分離的(如鍍層),可對表面處理層進行初篩(如使用X 射線熒光光譜儀(XRF)等手段),篩選合格則不拆分;篩選不合格,可使用非機械方法分離(如使用能溶解表面處理層而不能溶解本體材料的化學溶液溶解提取)。在滿足檢測結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對于經拆分后無法滿足檢測需求量時,可采取適當歸類,一同制樣,直接提交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