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火災,預防是關鍵,避免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能有效消除火災安全隱患,程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消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符合行業標準。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建筑裝修材料按用途可劃分為 10 類:
(1)頂棚裝修材料:礦棉板、巖棉板、鋁塑板、紙面石膏板、硅鈣板、經阻燃處理的板材等用于頂棚的材料。
(2)墻面裝修材料:墻紙、經阻燃處理的板材、裝飾板,軟包等用于墻面的材料。
(3)隔斷裝修材料:玻璃棉板、護墻板、不燃無機復合板、金屬夾芯板、經防火處理的木質材料等用于房間隔斷的材料。
(4)電線電纜套管類塑料材料:PVC 電線電纜套管等。
(5)鋪地材料:地毯、地板膠、木地板等地面裝修材料。
(6)風管及內保溫材料:橡塑保溫材料、玻璃鋼風管等用于風管及空調管道的裝修材料。
(7)裝飾織物:窗簾、沙發布、裝飾布等內部裝修使用的織物。
(8)固定家具:固定家具面板、阻燃處理的木材等。
(9)民用建筑外墻裝飾及保溫材料:保溫、裝飾一體化墻板、樹脂巖棉板、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金屬面聚苯夾芯板等用于外墻的材料。
(10)現場使用的阻燃劑、現場使用的防火涂料、防火封堵材料等。
為什么在裝修工程中要嚴格控制易燃可燃材料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