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貨物及化工品鑒定業務:
根據客戶的需求,依據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橙皮書)、民航組織《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導則》(ICAO TI導則)、航空運輸協會《危險品規則》(IATA DGR)、海事組織《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聯合國《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協調制度》(GHS)等相關規章對運輸的貨物進行危險性分類檢測。如果篩分結果表明該貨物不屬于九類危險品的范疇,提供適合于空運、海運、鐵路、公路、郵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對照的《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并注明該貨物為普通化工品,以期為空運、海運等相關部門的進出口業務的高效開展提供的技術支持。
2.危險品運輸條件鑒定業務: 依據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橙皮書)、民航組織《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導則》(ICAO TI導則)、航空運輸協會《危險品規則》(IATA DGR)、海事組織《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聯合國《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協調制度》(GHS) 以及標準GB危險貨物品名表》等相關規章對運輸的貨物進行危險性分類檢測,并出具適合于空運、海運、鐵路、公路、郵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對照的《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按照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的規定,危險品分為以下九大類:
第1類:爆BZ炸品
第2類:氣
第3類:易燃液體
第4類:易燃固體;易于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第5類: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6類: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
第7類:放射性物質 第8類:腐蝕性物質 第9類:雜項危險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