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塑板防火等級是靠兩個指標來du確定的,分別是國家強制標準GB8624《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和GB/T17748《鋁塑復合板》**要求。
防火鋁塑復合板的等級不能**B1:難燃建筑材料
防火鋁塑板(B1級)的檢測指標和要求:
(1)按 GB/T8625—88進行測試,每組試件的平均剩余長度≥150mm,(其中任一試件的剩余長度>0),且每次測試的平均煙氣溫度峰值≤200℃ ;
(2)按GB/T8626—88進行測試,焰尖高度指標<150mm,且不允許有燃燒滴落物引燃濾紙的現象;
(3)按GB/T8627—1999進行測試,煙密度等級(SDR)≤75 。
GB 8624于1988年**發布,分別于1997年、2006年進行了兩次修訂。作為我國建筑材料燃燒性能的分級準則,GB 8624在評價材料燃燒性能、為相關標準規范提供技術支持、指導防火設計、實施消防監督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實施情況看,GB 存在燃燒性能分級過細,與我國當前工程建設實際不相匹配等問題。
為增強標準的應用性和協調性,2012年對GB 8624進行了*三次修訂。2012版標準明確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的基本分級仍為A、B1、B2、B3,同時建立了與歐盟標準分級A1、A2、B、C、D、E、F的對應關系,并采用了歐盟標準EN 13501-1:2007的分級判據。
與 GB 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1)修改了前言、引言以及部分術語和定義,刪除了符號和縮寫。(2)修改了建筑材料燃燒性能等級的劃分和分級判據。(3)增加了建筑用制品的燃燒性能分級(部分替代GB )。(4)刪除了試驗方法、試驗原理和試樣制備、分級試驗數量、建筑制品(除鋪地材料以外)的試驗、鋪地材料試驗、本分級的應用范圍。(5)修改了燃燒性能等級標識,以及附加信息和標識。(6)刪除原附錄A、附錄B、附錄C的內容,補充了新附錄A、附錄B、附錄C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