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860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 GB 2616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熱力和機械) DL/T 50091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 DL/T 596 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電氣安全用具是指用以保護電氣工作安全運行和人身安全所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和用具等,它們可防止觸電、弧光灼傷和高空摔跌等傷害事故的發生。
各部門對本部門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負責,具體負責電氣安全用具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為了保證電氣安全用具的妥善管理及安全使用,有關單位必須建立電氣安全用具管理清冊,電氣車間試驗儀表班設立電氣安全用具檢驗清冊,定期檢驗登記,并設專人負責管理。
購置的電氣安全用具必須是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標準或技術規范的合格產品。新購進的產品到貨后,需經安監部驗收。
安全監察部具體職責
負責監督全廠電氣安全用具的定期檢驗和使用情況。
負責制定安全用具管理規定,并監督其執行。
負責監督安全用具的選型、選廠、購買及安全工器具的試驗、保管、使用和報廢。
對違反本標準的各類行為進行考核。
電氣安全用具使用各部門職責
各部門安全員是管理本單位安全用具的專責人,負責制定、申報電氣安全用具的訂購、配置、報廢計劃
起重、裝卸、運輸工作的規定 1.起重工作應有有經驗的人領導并統一指揮統一信號明確分工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起重工具進行全面檢查。 2.起吊重物時應先試吊。當重物吊離地面0.1m后工作負責人應再次檢查受力部位無異常情況之后方可正式起吊。 3.在起吊、牽引過程中在吊臂旋轉半徑及后部不得有人受力鋼絲繩的周圍上下方、內角側和起吊中午下面嚴禁有人通過或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