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告稱,為加強廣東省流通領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于2019年7至10月組織對奶嘴、奶瓶、嬰幼兒塑料餐飲具、餐具洗滌劑、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吸管、食品用塑料容器、飯盒、保鮮膜(袋)、一次性發泡餐具、一次性塑料餐飲具、密胺餐具、不銹鋼餐廚具(碗、筷、勺、叉、刀等)、不銹鋼容器(杯、壺等)、食品用鋁制品及容器、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一次性竹木筷子、食品烘焙用橡膠制品等19類食品相關產品開展省級"雙隨機"監督抽查,共抽檢樣品1330批次。
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271批次、不合格樣品59批次。
■ 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
本次抽查了100批次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公示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感官、浸泡液、總遷移量、重金屬(以Pb計)、消耗量、熒光性物質(波長254nm和365nm)、鉛(Pb)、砷(As)、甲醛、杯身挺度、跌落性能、耐溫性能、滲漏性能、容量及容量偏差、霉菌、沙門氏菌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項目為熒光性物質(波長254nm和365nm)、耐溫性能、容量及容量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