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因食品接觸材料含有有害物質而引發的食品安全問題頻頻發生,“塑化劑、雙酚A、重金屬”等專有名詞屢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在關注食品安全時,食品接觸材料的安全問題正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重視。
食品接觸材料對于食品安全而言有著雙重意義:一是合規的材料可以保護食品不受外界環境的污染,并保持食品本身的水分、成分、品質等特性不發生改變;二是材料本身的化學成分可能向食物中發生遷移,當遷移超過一定量時,會影響與其接觸的食品的衛生安全。
您的產品滿足中國國標食品接觸材料測試要求了嗎?如果您尚未了解中國國標食品接觸材料測試要求,或者尚未取得檢測報告,請隨時咨詢我們
服務內容
一、適用產品范圍
食物接觸材料/部件及原材料。
二、常規樣品要求
遷移項目按表面積,含量項目按克重分別根據測試項目提供成品或部件材料,所需數量取決于產品形狀、大小與具體檢測項目要求,
三、添加劑標準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
四、產品標準
1. GB 4806.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奶嘴》2. GB 480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搪瓷制品》3. GB 4806.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陶瓷制品》4. 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玻璃制品》5. 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樹脂》6. 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7. GB 4806.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8. 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9. 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10. GB 4806.1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及制品》
五、測試標準
GB 5009.156-2016, GB 31604.1-2015, GB 31604.2-2016~GB 31604.49-2016。
常見問題
在哪些情況下,歐標檢測報告能表明在中國出售產品的食品接觸材料法規符合性?
除非監管機構或法院采信,依據國外標準檢測的報告無法用于證明符合GB安全標準。
是否只有標準范圍內規定的物質和材料可以使用?沒有列在標準中的物質要接觸食品 該如何做呢?
只能選擇相關產品標準或衛計委公告批準的物質和材料使用。沒有經授權批準的物質,應走新品種申報程序,獲得使用許可;或者使用有效的功能阻隔層。
食品接觸是否應該被標識在電飯鍋的每一個部件上?
“食品接觸”可以標識在終產品的主體上。
對于沒有QM或SML限制的物質,應該如何進行質量控制?
可以使用總遷移量和其他相關標準的限制指標進行質量控制。
ABS做丁二烯特定遷移或殘留量,如果殘留量超標,特定遷移合格,該材料是否可以用于食品接觸?
將被視為不合格產品。
GB 31605-2015已經生效。進口的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生產企業是否也應滿足中國GMP的要求?
在國外的食品接觸材料生產過程已經超過了中國的監管權限,AQSIQ不會核查進口商品生產企業的GMP合規性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