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關系著人類的生存和健康,各個國家對其食品級接觸測試都有著嚴格的規定。
歐盟:2005年起,歐盟頒布針對與食品接觸物質的法規2004/1935/EC ,它將于2006年10月27日起強制執行。自此出口歐盟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必須符合1935/2004/EC相關標準的規定。
1935/2004/EC2005年起,歐盟頒布了針對與食品接觸物質的法規1935/2004/EC(Regulation N. 1935/2004/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October 2004)。該法規已取代以下兩項法規:80/590/EEC和89/109/EEC。法令1935/2004/EC列明了與食品接觸的產品/物質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符合良好制造規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 當產品接觸食品時:
1. 釋出對人體健康構成危害的成分
2. 導致食品的成分不能接受的改變
3. 降低食品所帶來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氣味、顏色等改變)
1935/2004/EC是針對所有歐盟國家的一項基本的通用標準,所以在費用上也是比較優惠的, 如:塑料食品容器類產品,測試費用僅幾千人民幣,測試項目包括:去離子水,醋酸,酒精,橄欖油等全套遷移性測試項目。
通過測試的產品,即可在包裝或包裝表面上顯示相關標志,表示“產品可適用于包裝食品”。成功將您的產品銷往歐洲市場。同時,您的產品也能以良好的品質吸引更多的消費人群,在同行業中,獲得更大的競爭力,小成本也能取得大利潤。
1935/2004/EC法規適用范圍與針對的產品范圍:
1) 餐具:金屬餐具、塑料餐具、木制餐具等等。
2) 廚具: 砧板、調味罐、不銹鋼鍋、鐵鍋、搪瓷鍋等等。
3) 炊具: 蒸籠、鏟、勺等等
4) 保溫容器:保溫杯、保溫壺,保溫瓶等等。
5) 廚用小家電:攪拌機、豆漿機、咖啡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