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2019年7月,歐洲電工技術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在基于EN?60335-2-98:2003上對外發布了新的修訂版標準EN?60335-2-98:2003/A11:2019,并將于2020年4月16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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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變更的主要內容:(備注:特別留意括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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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歐洲標準需要考慮器具可能遇到的合理可預見性的危險,但不包括兒童玩耍器具;0-3歲嬰幼兒使用;3-8歲兒童在沒有看護下的使用以及弱勢群體(身體能力有嚴重缺陷)的使用。
2.?增加四個名稱的定義:超聲波加濕器、離心式加濕器、蒸發式加濕器、蒸汽式加濕器。
3.?對超聲波或離心式加濕器,增加標志如下圖(標識的*小高度要求為12mm)或類似文字“Clean?the?water?tank?every?three?days”(文字的*小高度要求8mm)。(大多加濕器都是超聲波,需要施加該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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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說明書增加如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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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如果器具使用了如上2個標志,說明書中需要解釋他們的意思;
l?增加高濕會促進生物體生長的警告;
l?增加了不允許加濕器周圍區域變潮濕的警告,以及如果變潮濕該如何采取行動;
l?增加了器具不使用時不能留水在水箱中;
l?對超聲波和離心式加濕器,增加了當水不更新和水箱每3天不進行合適的清潔,
l?對未提供抗菌功能的超聲波加濕器和離心式加濕器,增加了水箱清潔要求相關的內容;
l?對蒸汽式加濕器,增加了要求產品放置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蒸汽和沸水可能引起灼傷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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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結構上增加了如下要求及相應的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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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2.Z101沒有配置特定抗菌功能的超聲波或離心式加濕器的水箱,與水接觸的每個內表面都應易于觸及以便于清潔;(對于口徑很小的加濕器,需要整改結構)
l?22.Z102沒有配置特定抗菌功能的超聲波和離心式加濕器,自上次加注后*大間隔3天后,每次通電,器具應能發出聽覺和視覺指示。指示應一直保留到用戶采取措施(例如,用新鮮水清潔并注滿容器或重置警報器)為止;(目前在做產品一般都無抗菌功能,需有聽覺和視覺指示,例如:指示燈和聲控)
l?22.Z103對于具有特定抗菌功能(例如,通過構造,化學添加劑等)的超聲波和離心式加濕器,制造商應提供聲明以及支持文件,以證明抗菌功能的有效性;
l?22.Z104器具的結構應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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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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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濕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