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3-亞芐基樟腦屬于防曬劑,對紫外線具有較強的吸收性能,常見于防曬霜和其他化妝品中。研究證明,該物質可以通過皮膚被人體吸收,具有潛在的風險,如干擾人體內分泌,對皮膚產生刺激、過敏反應、引發紅疹、發炎、變黑、粗糙等癥狀。屬于
2018年12月18日,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布了決議(EU) 2018/2013 ,確認1,7,7-三甲基-3-(苯亞甲基)雙環[2,2,1]庚-2-酮(又稱3-亞芐基樟腦)(EC號239-139-9,CAS號15087-24-8)為SVHC物質,由于其內分泌干擾屬性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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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下兩個條件同時滿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質納入SVHC候選清單起六個月內向ECHA通報:
1. 物質在物品中的含量超過1噸/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2. 物質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濃度大于0.1%。?
隨著SVHC候選清單的不斷更新,企業面臨的管控要求將會越來越多。企業需提高自己產品的風險意識,在物質列入SVHC候選清單后的六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報。建議企業及早對供應鏈展開調查,以從容應對法規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