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2017年6月28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發布了物品中物質指南4.0版,這部4.0版指南經過三次完整的公眾咨詢程序。它是根據2015年9月10日歐洲法院判決進行的詳細更新,特別是針對各類復雜產品的實際案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它的發布將全面影響未來十年甚至更長久的國際進出口貿易,包括汽車,
繼2015年9月10日歐洲法院就C-106/14案例的判決之后,ECHA通過快速更新程序發布了其物品中物質指南3.0,刪除了之前指南中SVHC濃度計算在整個產品中的說法,并且糾正了與歐洲法院判決不一致的部分。但是3.0版本是根據歐洲法院判決進行的臨時性更新,未能體現更加詳細的案例。
與3.0版本相比,本次發布的4.0版主要有以下變化:
01根據歐洲法院判決, 增加了2.4章,對有爭議的復雜物品/較復雜物品給出了精確定義與示例說明,明確了汽車,沙發,自行車,手機,電腦和飛機等屬于較復雜物品。
02全面修訂了第3章有關物品中含有SVHC的責任義務要求,與歐洲法院判決保持一致,并用大量詳細的案例說明復雜物品中SVHC的濃度如何進行計算。
03修訂物品中含有有意釋放物質的責任義務要求和注冊豁免情況,使之更容易理解。
04新增附錄5進行補充說明對較復雜物品中含有SVHC該如何處理。
05糾正了原附錄3中有爭議的例子(兒童香味玩具),在4.0版本附錄6中新增加了自行車(復雜物品)的示例來說明
Tips
歐洲法院(ECJ)在2015年9月10日就REACH法規下高關注度物質(SVHC)含量判斷問題作出判決,規定高關注度物質(SVHC)含量的計算應該基于零部件而非整個產品。基于此,混合測試的結果不能被用于物品SVHC含量的判斷,混合測試方式在這一判決推出后將不再被認可。特別針對復雜物品來說,這樣傳統的靠純檢測的方式進行合規工作勢必會面臨高額的檢測成本。而當前很多大型品牌企業(包括汽車整車企業、品牌手機電腦企業、紡織類企業)均已逐步采用符合性評估來替代純檢測的應對方式,以降低貿易風險。
符合性評估是通過對產品進行全組分拆解,對每個組分分別進行風險評估,再對產品整體進行合規評價,結合產品本身,輔助測試(針對較復雜物品中部分零部件進行驗證)及法規具體要求出具第三方評估
UONE建議:
此次指南文件更新進一步明確了SVHC濃度計算方法。正確理解SVHC濃度的計算方法,對于企業節省成本并降低風險顯得尤為關鍵。建議制造商和進口商對SVHC的管控深入到符合物品定義的零部件,評估部件中的SVHC濃度,確保物品符合信息傳遞,通報與授權義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