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HJ/T 69-2001 燃煤鍋爐煙塵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核定技術方法—物料衡算法(試行)
1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WPB 3-1999)規定的、單臺容量≤14 MW (20 t/ h)的各種用途的燃煤鍋爐煙塵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污染管理。
本方法規定了燃煤鍋爐煤耗量核定系數計算方法,煤耗量核定計量方法,煙塵和二氧化硫排污系數及其排放總量的計算方法。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方法的條文。
GWPB 3-1999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0180-88工業鍋爐熱工測試規范
GB 5468-91鍋爐煙塵測試方法
GB 1576-199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213-1996?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
GB/T 214-1996?煤中全硫的測定方法
當上述標準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新版本。
3定義
3. 1煤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
以收到狀態的煤為基準,測定和計算的低位發熱量稱為煤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用Qnet.ar表示,單位為kJ/kg。
3. 2煤的收到基灰分含量
以收到狀態的煤為基準,測定的灰分含量稱為煤的收到基灰分含量,用Aar表示,單位為%。
3. 3煤的收到基硫分含量
以收到狀態的煤為基準,測定的全硫分含量稱為煤的收到基硫分含量,用Sar表示,單位為%。
3.4蒸汽鍋爐煤耗量核定系數
蒸汽鍋爐某運行時段內的煤耗量B,與該時段內鍋爐給量水Dgs間的比值稱為這臺蒸汽鍋爐的煤耗量核定系數,用K2表示,單位為t/t。
3.5熱水鍋爐煤耗量核定系數
熱水鍋爐某運行時段內的煤耗量B,與該時段內鍋爐供熱量Q間的比值稱為這臺熱水鍋爐的煤耗量核定系數,用K3表示,單位為t/GJ。
3. 6產污和排污系數
燃煤鍋爐產污和排污系數是指每耗用1噸煤產生和排放污染物的量。未裝凈化裝置的鍋爐,產污系數等于排污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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