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HJ 595-2010 水質 彩色顯影劑總量的測定 169成色劑分光光度法 (暫行)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彩色顯影劑總量的169成色劑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洗印廢水中彩色顯影劑總量的測定。
當使用20mm比色皿,取樣體積為20.0ml時,方法檢出限為1.03x10-6 mol/L,相當于對氨基二乙苯胺鹽酸鹽(TSS) 0.27mg/L;測定下限為4.12x10-6?mol/L,相當于對氨基二乙苯胺鹽酸鹽(TSS) 1.08mg/L;測定上限為8.55x10-5mol/L,相當于對氨基二乙苯胺鹽酸鹽(TSS) 25.0mg/L。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682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彩色顯影劑:使感光材料經曝光后產生的潛影顯現成可見影像,并與乳劑層的成色劑作用生成有機染料的藥劑。常用的彩色顯影劑包括對氨基二乙苯胺鹽酸鹽(TSS), 2-氨基-5-二乙基氨基甲苯鹽酸鹽 (CD-2)、4-氨基-N-乙基-(β-甲磺酰胺乙基)間甲苯胺硫酸鹽(CD-3)、4-氨基-乙基-(β-羥乙基)間甲苯胺硫酸鹽(CD-4)等,結構式見附錄A。
4方法原理
洗印廢水中的彩色顯影劑可被氧化劑氧化,其氧化物在堿性溶液中遇到水溶性成色劑時,立即偶合形成染料。不同結構的顯影劑(TSS, CD-2, CD-3, CD-4)與169成色劑偶合成染料時,其*大吸收的光譜波長均在550nm處,其吸光度與彩色顯影劑含量符合朗伯-比耳定律。
本方法不包括黑白顯影劑。
以TSS為例,化學反應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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