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目前臺灣的新化學物質登錄工作由兩部法規進行管理,一部是《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TCSCA,簡稱毒管法)下的《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該法規于2014年12月11日起正式實施;另外一部是《職業安全衛生法》(OSHA,簡稱職安法)下的《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實施日期是2015年1月1日。這兩部法規要求臺灣化學品企業在開展生產或進口活動之前向官方(環保署和勞動部)申請登錄化學物質數據,違反者將面臨高額罰款、停工停業或者退運出口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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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官方在制定和推行新物質登錄相關法規時,考慮到化學物質登錄是臺灣實施的全新制度,為避免相關企業的生產或貿易活動受到太大沖擊,TCSCA下的《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和OSHA下的《新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均規定,“本辦法施行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制造或輸入的新化學物質,可以按照少量登錄的資料要求登錄新化學物質資料,經中央主管機關核準登錄并發給登錄文件,登錄文件有效期為一年,期滿不得展延”。正常情況下,對于一般用途的新化學物質:年活動噸位在0.1t/a以下的需要申請少量登錄;0.1?t/a-1?t/a的新化學物質,需要進行簡易登錄;年活動噸位在1t/a以上的物質,需要申請標準登錄。而在緩沖期的制度之下,在明年的1月1日之前,所有的新化學物質,不論其噸位,都可以按照少量登錄的資料要求向官方申請登錄,經官方核準后給予一年的緩沖期,緩沖期過后,企業需要依照相應噸位下的資料要求進行新化學物質的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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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可以讓年制造或輸入量大于0.1t/a的新化學物質的企業受益。依照法規規定,簡易登錄下需要提交多項理化數據;標準登錄分為4個登錄量級,每個登錄量級下有不同的理化、毒理和生態數據要求,對于部分登錄量級以及有特定危害分類的物質,還需要提交暴露評估和危害評估報告。在這項規定之下,企業可以通過申請數據要求更低的少量登錄,以獲得一年的緩沖期,這里的緩沖期指的是獲得核準文件之后的一年。在這一年時間里,企業的生產或貿易不受影響,并可以利用這段時間開展測試、收集數據,為后續的簡易登錄或標準登錄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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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緩沖期除了要提交企業信息、物質辨識信息、制造與用途信息外,還需要提交2項光譜數據,從準備資料到通過官方的審核至少需要3-4周的時間。臺灣新化學物質登錄緩沖期申請即將截止,在此,北測檢測提醒相關企業,盡早對企業的產品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