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2016年6月1日,**針對童裝的國家強制性標準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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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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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紡織品:被3歲以下的嬰兒穿戴或使用的紡織品 兒童紡織品:被3歲以上,14歲以下的兒童使用的或穿戴的紡織品布或填充玩具、布工藝品、一次性衛生用品、包、背包、雨傘、地毯和專業運動服不適用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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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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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一步規范安全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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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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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項要求充分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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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內**部專門針對嬰童紡織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新規充分吸收并借鑒了發達國家有關嬰童紡織產品安全性的技術法規要求,其嚴格程度已經等同甚至超越了發達國家標準。新規一旦實施,將對我國嬰童紡織產品整體質量水平帶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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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適用范圍專門針對嬰童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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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實施前,我國紡織產品主要適用的標準為《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該標準適用于成人、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相比之下,新標準則專門針對在我國境內銷售的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適用對象更加具體、界定范圍更加清晰。新標準的考核分類指標要求也更加側重嬰童安全,新標準將童裝安全技術類別分為A、B、C三類。A類*佳,B類次之,C類是基本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適用于<36個月范圍)應符合A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