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2015年12月17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正式公布第十四批高關注物質,這份清單共包括5個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并有可能在將來被列入附件附件XIV的需授權物質清單中。截止到目前,SVHCs高關注物質清單共有168種物質,此次新增的5個高關注物質信息如下:
高關注度物質的英文全稱為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根據歐盟
1.第1類和第2類致癌,致畸和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質,即CMR1類和2類物質;
2.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的物質,即PBT物質;
3.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的物質,即vPvB物質;
4.具有內分泌干擾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但不符合2、3兩項標準,同時有科學證據證明對人類或
化學物質一旦列入高關注物質清單,物質、含物質的配制品以及物品的供應商屆時將履行相應的義務,如傳遞SDS或進行SVHC通報等。
根據REACH法規第7條第2款表明:如果物品中含有SVHC物質,且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生產商或進口商需根據法規第7條第4款向ECHA進行通報,且通報內容和格式必須符合相關通報要求:
(1)高關注物質在物品中的含量超過1噸/年;
(2)高關注物質在物品中的質量百分濃度超過0.1%。
根據規定,符合上述要求的物品企業需要在第14批SVHC物質發布之日的6個月內完成物品中相關物質的通報。需要強調的是,如果物質在物品中的用途已經完成注冊或者物質在物品中不會發生暴露的情況,那么通報可以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