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7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發布2002/96/EC號“關于報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WEEE1.0)旨在促進廢棄電子電氣的處理、回收、再利用和再循環,減少廢棄物,提高電子電氣設備從制造到廢棄整個生命周期的環保性。歐盟委員會于2012年7月24日發布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2012/19/EU號關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改寫指令,即WEEE2.0。依據WEEE2.0要求,2018年8月15日開始,WEEE 修訂指令將覆蓋到幾乎所有的電子電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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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更新
WEEE 2.0指令相對于WEEE 1.0指令主要有如下五個方面的變化:
1. 管控的產品范圍進一步擴大;
2. 收集目標提高;
3. 分三個階段調整廢棄電子電氣產品回收率目標;
4. 明確生產者身份、注冊和報告所需信息;
5. 標識要求直接引用EN 5041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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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管控范圍
不同時間段適用的電子電氣設備分類不同。
**階段: 2012年8月13日到2018年8月14日的過渡期,適用于附件I中規定的十大類產品。
第二階段:2018年8月15日開始,WEEE 修訂指令將覆蓋到幾乎所有的電子電氣設備,適用于附件III列出的重新分類的6大類的電子電氣設備,并采取開放式范圍,即未列入的產品亦屬規范范圍,除非列于指令第二條(3)及(4)項目中之排外應用。
三. ?核心要求
1. 電子電氣設備的環保設計應依據ErP指令2009/125/EC的實施措施,為促進WEEE的再使用及回收,產品設計應考慮到整個生命周期。建立生產商責任制,鼓勵電子電氣設備的設計和生產充分考慮易維修、升級、再使用、拆卸和再循環等因素。
2. 電子電氣設備應滿足修訂指令附件V設定的*小回收目標。
3. 投放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應依據標準EN50419進行垃圾桶回收標識。?
4. 生產商或其授權代表須按照要求定期進行注冊和信息申報。生產商應為私人家庭及私人家庭以外的使用者產生的廢棄電子電氣設備收集、處理、回收和環保處理提供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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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標識要求
尺寸:1.5a >5mm ?
位置:設備上(設備尺寸太小或功能不適用時,印在說明書、保修卡、包裝上)清晰、不易撕掉、不卷曲耐久、易讀和耐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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