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1F. 電子電器ROHS2.0十項檢測 | ||||||||||||||||||||||
2015年6月4日,歐盟官方公報(OJ)發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正式將DEHP、BBP、DBP、DIBP列入附錄II限制物質清單中,至此附錄II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詳見下表:?
此修訂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除醫療和監控設備)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醫療設備(包括體外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包括工業監控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此外,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