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目前,世界各主要先進國家,為了適當保護無線通訊與電腦資訊控制,對于商品操作時所產生的電磁干擾(EMI)或是本身應具備適當的電磁抗干擾能力(EMS),均加以強制要求。如:美國FCC、日本的VCCI、澳洲的C-Tick、歐洲的CE Mark、臺灣的BSMI、中國的CCC。對于即將進入國內的電子資訊產品都必須經過申請及測試合格后,才可以的進口與合法銷售。
一、EMC測試項目
輻射騷擾測試/RE
傳導騷擾測試/CE
諧波電流/Harmonic
電壓波動與閃爍/Flicker
靜電放電抗擾度/ESD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RS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EFT
浪涌(沖擊)抗擾度/SURGE
射頻電磁場傳導抗擾度/CS
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抗擾度/DIPs
騷擾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