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事件背景發生于2017年4月,銅川一市民無意中發現購買的深井巖鹽有異味,上網查詢后發現,這是河南一廠家生產,在山東、江蘇等地已被查封的產品,該產品被戲稱為“腳臭鹽”。目前具有濃烈腳臭味的“腳臭鹽”,為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神鷹鹽業)生產的400克裝“代鹽人”牌加碘深井巖鹽、500克裝“宇鷹”牌加碘深井巖鹽、400克裝“四季九珍”牌加碘食鹽。
在我國國內食用鹽有國家強制性食品安全標準:<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標準對以下方面有要求:
1.感官要求,包括色澤,滋味,氣味,狀態
2.理化指標,包括氯化鈉含量,氯化鉀含量,碘含量,鋇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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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限量,應符合標準<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4.食品添加劑要求,應符合標準<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從標準來看,有異味即意味著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所要求的感官要求(味咸,無異味),不管其異味原因是工藝中產生的丁酸,還是硫化氫,相對來說硫化氫是劇毒物質,更讓人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