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近日,國家發改委和科技部按照國務院《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會同有關部委聯合編制了《**別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建設規劃(2016—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并印發。
《規劃》指出,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網絡運行的**別生物安全實驗室國家體系。建成我國**別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按照區域分布、功能齊備、特色突出的原則,形成5-7個四級實驗室建設布局。在充分利用現有三級實驗室的基礎上,新建一批三級實驗室(含移動三級實驗室),實現每個省份至少設有一家三級實驗室的目標。以四級實驗室和公益性三級實驗室為主要組成部分,吸納其他非公益三級實驗室和生物安全防護設施,建成國家**別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
在實驗室體系建設方面:
1、四級實驗室。加快現有四級實驗室建設,在東北地區,依托中國農業科學院建設的**別生物安全設施,建成以重要動物傳染病與人獸共患病為特色的綜合性研究平臺;在西南地區,依托中國醫學科學院和中國科學院共建的**別生物安全設施,建成以靈長類動物實驗為特色的綜合性研究平臺;在華中地區,依托中國科學院建設的**別生物安全設施,建成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綜合研究中心和世界衛生組織參考實驗室,成為重要的國際合作交流平臺;在華北地區,依托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推動建設**別生物安全實驗室,形成以傳染病預防控制和研究為特色的綜合性研究平臺。
在完善在建四級實驗室功能,保障其安全高效運行的基礎上,根據國家需求和實驗室建設進度,在華南、華東和西北地區擇機啟動四級實驗室的審批和建設。
2、三級實驗室。三級實驗室的建設實行分類建設、強化監管的原則,根據醫藥人口健康、動物衛生、檢驗檢疫和生態環境安全等四大領域需求,建設具備病原體檢測分析、疫苗檢驗、菌(毒)種保藏、病理解剖、科學研究和生產服務等功能的公益性三級實驗室,同時鼓勵企業根據自身需求建設或聯合建設非公益性三級實驗室。
對于已經建成三級實驗室的省份,應保障其高效運行,充分發揮其功能;對于正在建設三級實驗室的省份,應抓緊建設;對部分尚未建設三級實驗室的省份,可暫時通過購買其他省份實驗室服務來滿足需求,同時應抓緊建設本省的三級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