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第三十五條規定,現場核查時,核查組可以根據食品生產工藝流程等要求,按申請人生產食品所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和產品標準核查試制食品檢驗合格報告,試制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可以由申請人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出具。試制產品檢驗報告的具體要求按審查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新修訂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制定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也已于 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所需要食品檢驗報告的要求
根據《
在試制產品檢驗合格報告方面,現場核查時,核查組可以根據食品生產工藝流程等要求,按申請人生產食品所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和產品標準核查試制食品檢驗合格報告。
實施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現場核查時,可以根據食品添加劑品種,按申請人生產食品添加劑所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核查試制食品添加劑檢驗合格報告。
試制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可以由申請人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出具。試制產品檢驗報告的具體要求按審查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就食品生產許可證所需要食品檢驗報告的要求,國家食藥監督局在《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答記者問是強調“取消許可檢驗機構指定。之前的生產許可規定是,申請人的產品檢驗需要到指定的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為了方便企業、提高審批效率,新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申請人可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對其產品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