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條“復檢機構名錄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農業行政等部門共同公布”的規定,2016年9月19日,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農業部共同發布了《關于公布第三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及變更部分食品復檢機構信息的公告》,公布了食品復檢機構56家、前兩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中信息發生變化予以變更的機構14家。第三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的公布,充實了食品復檢機構數量,為進一步做好食品復檢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
根據2009版《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門分別于2011年、2013年公布了首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104家、第二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32家。至此,已公布的三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合計192家。
在食藥監管系統內開展第三批食品復檢機構申報工作中,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科技和標準司負責組織申報、審核、受理等工作。首批和第二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中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內16家,隨著第三批食品復檢機構名錄的發布,目前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內的食品復檢機構增加到了3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