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環境污染“防火墻”的環評制度即將迎來巨變。
一位接近環保部的人士近日告訴記者,環保部正在研究構建以排污許可證制度為核心的環境管理制度體系,改變過去以環評制度為主要抓手的環境管理體制。
“不過,現行的排污許可證制度目標和定位還不明確,與其它主要環境管理制度之間缺乏足夠的內在聯系,難以構成一整套相互配合的制度體系,所以需要設計全新的排污許可證制度。”上述人士表示。
環評何去何從?
奮斗7年,王迪終于通過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2009年,他**次參加這個考試,當時甚至連什么是環境影響評價都不知道,*終結果也是不出意外地名落孫山。隨后的幾年,他有過沒怎么復習卻拿了高分的驚喜,也經歷過認真培訓卻成績低迷的失落,曾經欲哭無淚,曾經信心爆棚。不過,考試的結果都是一樣——沒通過。
今年,王迪從3月份開始復習,背法律、做案例,考試的時候懷著一顆平常心,并沒有抱太大希望。成績下來,他都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法律考了150分,案例考了79分,通過了!
王迪的例子并非個案。一位不愿具名的環評業內資深人士告訴記者,環評工程師考試從2005年開始,到現在已經舉辦了11年,其間考了四五年沒有通過的考生比比皆是,確實比較難。
但戲劇性的是,雖然這些考生為了環評考試皓首窮經,但環評制度本身卻在日漸崩塌。前不久,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公開表示,按照我國環境管理制度改革高效、降低成本的目標,現在十分“強勢”的環評制度將逐漸被簡化。同時,“十三五”期間,排污許可制度的地位將進一步被強化,并逐漸成為我國環境管理制度的核心。
消息一出,就在環評圈子里引發軒然大波。大伙紛紛感嘆,環評人要失業了,沒飯吃了,準備轉行吧!
樂觀的人覺得“不至于,總不能讓這么多人失業吧?!钡灿腥苏f,全國的環評從業人員也就幾萬人,還沒有一個大的工廠人多。記者查詢環保部數據中心官網顯示,截至8月18日,全國登記在冊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總計10170人。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環評不會取消。在項目環評簡政放權的同時,環保部也強化了規劃環評的地位。剛剛修訂完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要根據規劃環評結論和審查意見對規劃草案進行修改完善,同時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還應當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依據。
改革風暴
去年以來,環評領域就刮起了改革風暴。
2015年初,國務院出臺文件,明確規定除海洋和重大項目環評外其他項目環評改為后置審批,這表明我國環評制度已經開始松動。
同年3月7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記者會上,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向社會公開承諾:環保部直屬事業單位的8家環評機構**全部從環保部脫離,其他地方的分批分期也要全部脫離,逾期不脫離的,一律取消環評資質。截至2015年底,這一承諾已經兌現,全國各地還完成了140家環評機構的脫鉤工作。
當年9月,時任環保部副部長的潘岳時隔7年后再次分管環評,并推出一系列環評改革的政策、措施;9月25日,環保部開展專項整治出租出借環評資質行動;10月9日,頒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10月13日,通報2015年度環評機構檢查情況;10月18日,又對部分省(區、市)重點化工園區及涉危、涉化重點建設項目開展環評專項檢查。
進入2016年,2月18日,陳吉寧在國新辦舉行的中外媒體見面會上表示,今年還將有200家環評機構脫鉤。按照方案要求,省級及以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要分兩批分別于2016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全部脫鉤。到2016年底,“紅頂環評機構”將全部退出環評市場。
業內資深人士表示,這些脫鉤舉措對“體制內”的環評工作者影響很大。過去,很多環評機構都是各地環科院所的下屬單位,屬于事業單位編制;脫鉤后,這些單位的環評工作者大多傾向于留在“體制內”,這樣就不得不放棄環評業務。這部分從業人員大約占整個環評行業的三分之一。
環境管理制度之變
國家環保局首任局長曲格平曾經坦言,“環保部真正的、*大的權力是環評”。作為從源頭預防建設項目污染和破壞生態*重要的一項環保法律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一直是環境管理制度的核心抓手。
不過,由于政府部門在環評工作中“重審批、輕監管”,導致很多環評報告的信息都存在虛假情況,環評機構也成了協助造假的“幫兇”,用陳吉寧的話說就是“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
為此,環保部決定改革以環評為核心的整個環境管理制度。2015年12月4日,在“排污許可制度國際研討會”上,陳吉寧表示,環保部正著手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并強調要將排污許可建設成為固定點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進一步整合環境影響評價、污染物排放標準、總量控制、排污交易、排污收費等環境管理制度,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
夏光也表示,我國環境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標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按照這一思路,環評需要被簡化和改革,剝離掉不應屬于它的職能,讓環評成為企業自主行為,政府不再審批環評。
國家城市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告訴記者,過去,環評類似于營業執照,只是孤立地確認排污合不合法;改為排污許可證后,會根據這一地區的環境容量核發許可證,如果環境容量不夠就不發了,這樣一來環境管理就與環境質量掛鉤了。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會長、博天環境集團董事長兼總裁趙笠鈞也表示,過去在環評制度下,企業上一個項目只要環評報告通過就可以了,環保執法來了,環保設施就打開,走了再關上;將來頒發排污許可證,政府規定企業一年只能排多少污染物,企業則要根據自己的審計報告向政府部門“自證清白”,這樣就會促使企業自覺控制污染物,減少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