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國發〔2014〕27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這一文件,對于眾多質量工程師而言猶如一枚炸彈。因為這份文件,取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成為事實。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后不久,2014年8月13日人社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做好國務院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相關后續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號,其中第三條明確,質量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后,國家將結合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新的人才評價制度,原有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工程系列質量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一個半月之后,人社部辦公廳、質檢總局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取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續工作的通知》。在這份《通知》中,對做好政策銜接和后續工作,重點提出3點要求。
一是對取得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實行注冊管理,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工程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二是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后,國家將結合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新的人才評價制度。
三是各地區人社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考試考務管理機構要認真落實國務院決定,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取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各項后續工作,搞好政策銜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
盡管一系列的政策出臺,但這對于已經或者即將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從業者來說,因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所以,仍是一個不小的震動。而這份文件,也是至今相關部門關于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后的一項政策。
今年1月,又一波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被取消。至此,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職業資格達到272項。在這些取消的職業資格中,除了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還有不少質量檢驗員、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咨詢師等與質量人有關的職業資格。
此次職業資格改革同樣涉及到的質量認證從業者,從廣義上講,包括認證、認可、地方監督管理部門的各類從業者,其中也包括了近萬人次的審核員。涉及的認證領域主要包括體系、產品、服務、培訓、咨詢等5大方面,牽涉人員眾多、范圍很廣。但從本質上來講,改革的原則未變,因此,對機構和個人而言,并未觸動職業資格的本質。
當然,職業資格取消,畢竟與多數質量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一項涉及一個群體的考試,在取消一年多之后,需要及時出臺一個新的評價制度,政策銜接,這樣,才能讓更多的質量從業者安心、踏實地為質量事業服務。
附:被取消的職業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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