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近日,甘肅檢驗檢疫局對在甘肅轄區內開展認證活動的河北某認證機構做出經濟罰款2萬元的處罰決定。這是甘肅檢驗檢疫局首次對在轄區內違規認證的認證機構實施行政處罰。隨后安徽檢驗檢疫局鄭重約談省內7家違規認證機構,并責令限期整改。這是安徽局落實國家認監委關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活動總體部署所取得的成效。
安徽檢驗檢疫局約談省內7家違規認證機構
近日,安徽檢驗檢疫局鄭重約談省內7家違規認證機構,并責令限期整改。這是安徽局落實國家認監委關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活動總體部署所取得的成效。
2015年,該局針對國家認監委隨機抽取的50家獲證組織開展了專項檢查。據該局認監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局共派出了8個監督檢查組、監管人員102人次,發現各類問題線索59個,違規問題涉及:認證合同不規范、對企業法律地位證明文件收集不充分、審核報告缺少對質量目標實現情況的評價和測量方法、審核記錄與企業管理體系實際運行情況出入較大等。隨后根據問題性質分別約談了7家違規認證機構,責令其進行整改。
為確保執法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和合規性,安徽局對參加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的人員,進行了政策、法律法規方面的相關培訓,并在實施檢查前,提前3天通知獲證組織,確保每次檢查由2人以上完成。此外,對比往年的管理體系監督檢查活動,2015年的專項檢查采取了隨機確定檢查對象、調取認證檔案、文件檢查與現場核實相結合的檢查方式,更能客觀反映管理體系認證的真實情況。總體而言,安徽轄區內的認證機構在運行的合規性等方面較往年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據了解,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是由公正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對企業產品及其質量管理體系做出正確可靠的評價,它對于提高供方企業的質量信譽、減少社會重復驗證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建立消費者信心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義。
甘肅檢驗檢疫局對認證機構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日前,甘肅檢驗檢疫局對轄區內某河北認證機構作出經濟罰款2萬元的處罰決定。這是該局首次對轄區認證機構違規實施認證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去年下半年,甘肅局對轄區50多家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HACCP體系認證的出口企業進行了認證合規性檢查,發現5家認證機構在開展管理體系認證活動中涉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發現問題后,甘肅局立即行動,對這5家認證機構開展約談,對未構成重大違法違規情況的機構下發責令改正告知書,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對經核實確認的違規問題,依據法定程序申請立案1項。
立案后,甘肅局執法人員多方取證開展調查工作。經調查,某河北認證機構在其認證企業文審不符合項未整改關閉的情況下即開展現場審核活動,違反了《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相關規定,屬于“減少、遺漏相關認證基本程序”行為。根據《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甘肅局對該認證機構給予行政處罰,繳納的罰款上交國庫。
甘肅局工作人員表示,企業在遴選認證公司時,要在了解一定認證法規基礎上“擦亮”雙眼,核實認證公司的資質、信譽。認證審核期間,要提前向認證公司索要相關認證規則,要求認證公司按照認證規則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