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每克價格*高賣到1000多元,曾號稱不受食品、藥品、保健食品監管的青海春天*草在一片質疑聲中,*終還是被“監管”了。
從職業打假人王海舉報到媒體的公開質疑;從借殼上市再到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冬蟲夏草消費風險提示;隨著青海春天公開叫板國家食藥監總局,一系列事件將青海春天公之于眾:“無證門”、“質量門”相繼被揭開。
3月29日晚,青海春天公布國家食藥監總局給出的回復——《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草有毒有害重金屬砷嚴重超標保健食品標準4-7倍,*草早在去年10月份就被國家食藥監總局正式叫停試點生產。
對于以*草為主營業務的青海春天來說,隨著食藥監總局的一紙告知書,其將面臨的是巨額虧損,企業陷入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措施的困境。
事起于國家食藥監總局的消費提示
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告長期食用蟲草產品風險較高
今年春節前夕的2月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在其官網發布了“關于冬蟲夏草類產品的消費提示”(下稱“消費提示”),提示稱:近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對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產品的監測檢驗。檢驗的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產品中,砷含量為4.4~9.9mg/kg。
該消費提示表示:“冬蟲夏草屬中藥材,不屬于藥食兩用物質。有關專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國家安全標準中砷限量值為1.0mg/kg,長期食用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等產品會造成砷過量攝入,存在較高風險。”
盡管當時國家食藥監總局未點名具體企業產品名稱,但是提到冬蟲夏草,大家很容易就會想到此前曾備受外界質疑的青海春天旗下的*草產品。
青海春天于2015年借殼上市。該公司表示,2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對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信息披露事項的監管問詢函》。該監管問詢函稱,針對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消費提示,“鑒于你公司主營冬蟲夏草類產品,請你公司核實公司冬蟲夏草類產品是否存在《消費提示》所述的風險,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藥品食品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要求”“請公司盡快核實前述事項,并對外披露”。
其實,食藥監總局發布消費提示之前,青海春天還面臨另一個困境,那就是其藥品生產資格證于去年年底到期,至今未獲得青海食藥監局換發的新證書。
青海春天回應日服3000片才不安全
2月6日,青海春天發布公告回復表示,控股子公司春天藥用生產銷售的蟲草純粉片為“**具備合法生產、銷售身份”的此類產品。公司各項試驗結果均顯示,以凈制冬蟲夏草為原料的冬蟲夏草純粉片安全無毒。
青海春天還特別強調,冬蟲夏草及冬蟲夏草純粉片的服用安全性,是經研究證實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于2012年8月開展“冬蟲夏草作為保健食品試點”工作,公司按國家相關要求完成了冬蟲夏草純粉片的安全毒理學評價試驗研究。
青海春天還指出,冬蟲夏草的砷攝入量遠低于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制定的國際標準。冬蟲夏草屬中藥材,每日服用量很小,但目前我國對冬蟲夏草中藥材沒有砷含量標準的要求。
不過其又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數據稱,藥典規定的冬蟲夏草原草*高服用量9克,若以0.1克/片規格的冬蟲夏草純粉片為例,每天服用量超過3000片,才超過砷的日攝入量的安全標準。
青海春天公開叫板食藥監總局:要求公布研判依據、數據及結果
有意思的是,春節后青海春天開始向國家食藥監總局公開“叫板發難”。
2月15日,青海春天再次發布公告稱:食藥監總局發布的消費提示“缺乏相關的研判依據,存在不嚴謹之處,對整個冬蟲夏草行業及我公司產品聲譽造成了損害”。為此,青海春天提請食藥監總局公布《消費提示》中涉及的研判依據、研究數據與結果。
“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相關研判依據、研究數據與結果無法論證《消費提示》中的結論,專項工作小組還將提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撤銷《消費提示》并澄清事實,以向公眾準確傳遞客觀真實的信息,共同為冬蟲夏草行業的健康發展、規范發展和保護歷史悠久的中華中醫藥文明作出貢獻。”青海春天態度非常強硬地表示。
藥監局回應:*草砷超標4-9倍
3月29日晚,青海春天發布公告表示其已于28日收到食藥監總局方面的回復。
記者注意到,食藥監總局對26批次青海春天冬蟲夏草產品進行了重金屬檢測檢驗,這26批次產品分別來自生產企業和流通環節,生產日期均為2014年,除一個批次產品為冬蟲夏草粉以外,其他都是蟲夏草純粉片。其砷檢測結果*高的為9.883mg/kg,*低也是4.4mg/kg。這一結果與之前發布的消費提示完全吻合。
這一檢測結果遠遠超出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保健食品中砷限量(1.0mg/kg),是國標的4-9倍。
不過食藥監總局回應強調,冬蟲夏草是我國傳統中藥材,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吨腥A人民共和國藥典》未規定冬蟲夏草重金屬限量值,之前發布的消費提示不涉及將冬蟲夏草作為中藥材使用的情況。也就是說,*草并非藥品。
兩張護身符早已失效
青海春天此次公布了食藥監總局的所有回復,而正是這些回復,宣告*草一直自恃擁有的兩張“護身符”失效,*草被判定“死刑”。
這兩張護身符正是上述*草**次發澄清公告中所提及的,**是針對“保健品試點”的。對此,國家食藥監總局回復稱:2013年5月2日,總局同意青海春天作為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企業。但是由于青海春天申報的產品不符合保健食品國家標準,未予批準。2016年2月26日,由于保健食品監管工作的需要,國家食藥監總局決定停止試點工作。
另外一張護身符則是“青海省試點產品”,對此,國家食藥監總局披露:2014年6月25日,總局答復青海省人民政府,同意將*草產品作為綜合開發利用優勢資源的試點產品,明確由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并要求嚴格參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的要求組織生產。
但是國家食藥監總局相關文件披露:“截至目前,青海春天未能按照要求開展相關工作,未能解決試點產品砷含量超標的問題。”
“因試點中你公司未能按照要求開展相關工作,我局于2015年7月11日告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停止*草產品試點”。國家食藥監總局的回復表明,青海春天*草產品試點及經營于2015年10月15日被正式叫停。
青海春天下一步怎么走
青海春天將面臨巨虧風險
對于國家食藥監總局的“*后通牒”,股票自今年2月2日起停牌的青海春天表示,該事項可能導致春天藥用面臨生產經營停止的現實風險,并影響到其成品、半成品的消化,從而使該公司面臨產生巨額虧損的風險。
截至2015年9月30日,青海春天蟲夏草純粉片銷售收入為7.53億元,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78.91%。青海春天表示,*草生產經營受到嚴重影響也將導致公司股票存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措施(即ST)的可能,并產生巨額虧損。
青海春天還表示,*草停產還將影響到業績承諾,去年青海春天在重大資產重組借殼上市過程中,青海春天原股東對重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進行了業績承諾。如果*草不得生產與銷售,將導致相關業績承諾無法完成。
不過,即便*草不被叫停,青海春天去年也很難完成當初的業績承諾。根據承諾,青海春天2014-2016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3.18億元、3.63億元、3.98億元。青海春天2015年上半年的扣非凈利潤同比大幅下降67.55%至5872.75萬元,而且公司收入并沒有季節性特征,分布比較均勻,從上半年的經營形勢來看,青海春天2015年達到業績承諾值存在很大的難度。
專家說法
或賣殼重組但翻身幾無可能
“*草事件對青海春天的打擊是毀滅性的”,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表示,冬蟲夏草行業近年來受消費需求的影響已經導致乏力,現在核心產品又被官方限制,對于單一依靠蟲草業務、單一依賴*草產品的春青海天來說,會造成短期內財務數據嚴重下滑。“其本身就是買殼重組而來,所以不排除今年被ST甚至賣殼再重組。”
不過,青海春天昨天仍堅持表示,對國家食藥監總局《告知書》多處內容持不同意見,公司將依法、合規地處理相關事項,將于近日召開緊急董事會議,商討相關應對措施、調整生產經營事項,以盡*大努力消除《告知書》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公司損失。
對此,沈萌表示,青海春天或有可能提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宣布重組自救,主要是爭取時間穩住局勢,但是再翻身的幾率幾無可能,未來走向末路的概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