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評估方法>的通知》(國辦發[2016]3號)精神,抓好《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國辦發[2015]89號)的落實,按照2016全國標準化工作總體要求,現就進一步從源頭上確保標準質量和協調性,加強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做好國家標準立項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項原則
落實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動實施國家標準化戰略,堅持改革創新、協同推進、科學管理、服務發展基本要求,適應經濟建設、社會治理、生態文明、文化發展以及政府管理等領域標準化需求,實施“標準化+”戰略行動,統籌國內國際,推進標準體系結構性改革,從源頭上提升標準質量和水平。
二、立項范圍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3號),2016年將全面開展強制性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整合精簡工作。除符合標準體系、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際貿易急需的項目外,原則上不再下達新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計劃。確有必要的項目,在符合《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的前提下,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經充分論證后提出。
(二)推薦性國家標準。重點提出基礎通用、與強標配套的項目,減少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數,推動向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公益類標準過渡。具體支持項目包括:
1. 列入國家產業政策、規劃、重大專項等國家支持發展的重要標準;
2. 《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明確提出的農產品安全、消費品安全、節能減排、基本公共服務、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和裝備升級、新型城鎮化、現代物流等領域標準;
3. 采用ISO、IEC等國際標準,或國際國內統籌推進的標準;
4. 基礎術語、圖形符號、統計方法、分類編碼等標準,通用方法、通用技術和通用管理(含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跨行業跨領域使用的基礎件、原材料、設備等產品標準,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產品標準;
5. 經復審確認的修訂標準。
(三)國家標準外文版項目
優先支持《標準聯通“一帶一路”行動計劃(2015-2017年)》中提出的航空航天、鐵路、公路、石油天然氣、鋼鐵、有色金屬、工程機械、家用電器等重點領域。采用國際標準的,不列入國家標準外文版翻譯計劃。
(四)國家標準樣品
重點滿足科研和產業發展需要的研復制標準樣品。
三、立項要求
(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行業協會、集團公司,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國家標準項目的征集、遴選和申報工作。
(二)各行業部門、各地方和各技術委員會應按照《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和《2016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的要求,在結合實際需求、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做好任務分解,提出國家標準項目計劃。擇優遴選項目牽頭單位,廣泛吸收有實力單位參與起草工作。省級標準化行政主部門申報的項目,應提前與相關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進行溝通協調。
(三)國家標準采取隨時申報項目、定期下達計劃的方式,一般為每季度一次。每季度初由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估,經過社會公示后下達計劃項目。
(四)提高國家標準項目質量,嚴格立項把關。有以下情況之一的項目不予立項:
——項目申報前未經技術委員會全體委員投票;
——項目研制周期超過24個月;
——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項目完成率低于67%;
——技術委員會連續兩年未提交技術委員會年報。
在研項目數量過多或年報提交不及時的技術委員會將適當限制立項。
四、申報材料
(一)國家標準項目
國家標準項目需網上申報,同時提交相關書面材料。
1.網上申報要求。
申報國家標準項目須通過“國家標準制修訂管理信息系統”填報電子材料。申報材料應包括:
(1)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應填寫完整、詳實。省級標準化行政主部門申報的項目,應在“備注”欄中說明與相關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溝通協調的情況。
(2)標準草案。申報單位應認真準備標準草案,標準草案應明確提出主要章節及各章節所規定主要技術內容。對于修訂項目,應重點說明擬修訂的主要內容和理由。
2.書面申報材料包括:項目申報公文和國家標準項目匯總表。
(二)國家標準外文版項目
國家標準外文版項目原則上由歸口該國家標準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技術歸口單位或行業部門提出,我委統一組織審查后下達項目計劃。各單位應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向我委申報國家標準外文版項目書面材料,包括項目申報公文、國家標準外文版翻譯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匯總表,同時將匯總表及建議書電子版發送我委。
(三)國家標準樣品
申報樣品研制項目,需提交項目申報公文、國家標準樣品研復制計劃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樣品復制項目,只需提交項目申報公文和項目建議書。
(四)申報材料格式
國家標準項目、外文版、標準樣品項目申報材料格式從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門戶網站(www.sac.gov.cn)中的“國家標準制修訂管理信息系統”專欄下載。
(五)紙質材料郵寄
1. 國家標準項目申報書面材料郵寄地址為:
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標準技術評估處(北京市朝陽區白家莊東里13號樓,郵編:100026)
聯系人:陳偉亮(010-82261071)
電子郵件:plan@sac.gov.cn
2. 國家標準外文版項目申報書面材料郵寄地址為: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標準評估部(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4號,郵編:100191)
聯系人:潘薇(010-58811409)
電子郵件:panwei@cnis.gov.cn
3. 國家標準樣品項目申報書面材料郵寄地址為:
聯系人:徐大軍、王秀芳(010-68486136)
電子郵件:xdj@china-cas.org
五、項目管理
(一)項目下達后,各有關單位要強化標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標準制修訂進度、資金使用、公開征求意見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
(二)項目名稱、內容、起草單位和進度安排原則上不得變更。因情況變化確需變更的,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需向國家標準委提交書面申請,批準同意后再行調整。
(三)技術委員會應嚴格規范標準制修訂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公開性、透明度。嚴禁通過攤派、有償署名、按出資排序等方式收取不合理費用。
國家標準委辦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