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日前,上海質監發布新裝地熱地板使用狀態下甲醛釋放量風險預警, 部分地熱地板在使用狀態下的甲醛釋放量超過參考值。
地熱地板是地采暖系統必須裝配的主要部件,也是消費者可能直接身體接觸的產品,其質量的好壞不僅關系到地暖系統能否實現其功效,而且更直接關系用戶身體健康。目前市場上用于地熱的地板主要有:實木復合地板、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實木地板等。其中實木地板因為變形量較大,市場上只有少量較為穩定的材種用作地熱地板;而實木復合地板、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這兩種復合地板由于變形量小熱傳導性優,被廣泛用于地熱地板。
按LY/T 1700-2007《地采暖用木質地板》標準,地熱地板是指鋪設在地面供暖系統上的木質地板,又稱地采暖地板。由于地暖的舒適安全、節約空間、高效節能,成為目前*為流行的采暖方式之一,所以近年來地熱地板受到了消費者的追捧,地板廠商紛紛推出自己的地采暖專用地板,地熱地板產業發展迅猛,目前地板市場上有近30%的地板標稱地熱地板或能夠在地暖環境下使用。
我國目前地板標準主要有LY/T1700-2007《地采暖用木質地板》、GB/T18103-2013《實木復合地板》、GB/T18102-2007《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及強制性標準GB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等。
但是,針對地熱地板在地熱溫度狀態下的甲醛釋放量,我國現行法規或標準未做出明確限制。目前,LY/T1700-2007《地采暖用木質地板》標準的甲醛釋放量指標也是參照GB 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僅是常溫狀態下的限量,即使用氣候箱法,試驗溫度為(23±1)℃,甲醛限量值(E1:≤0.12mg/m3),而對地熱地板實際較高溫使用狀態下(溫度50℃左右)的限量未作出規定,不能真實反映地熱地板使用狀態下的甲醛釋放量。
本次風險監測試驗方法為氣候箱法。根據JGJ 142-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規定,地暖系統供水溫度不應大于60℃,民用建筑供水溫度宜采用35~50℃,供回水溫差不宜大于10℃。因此,參照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飾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試驗方法》中4.60條款,模擬地熱地板的實際使用狀況,將試驗溫度從23℃提高到50℃。
本次風險監測通過買樣及監督抽查的方式獲得樣品,共采集了21家生產企業的24批次的地熱地板樣品,其中實木復合地板12批次,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12批次。為了提供風險監測數據分析的有效性,通過調研分析地熱地板的主要銷售方式,采樣涵蓋了傳統銷售渠道包括廠家、批發市場、建材超市、建材商場。
從監測情況看, 部分地熱地板在使用狀態下的甲醛釋放量,超過參考值限量。
上海質監進行了地熱地板甲醛來源分析并提出防護措施,根據分析,地熱地板甲醛釋放主要來源于以下幾個方面:一、膠粘劑中未參與反應的甲醛;當樹脂反應不充分、不完全時,一部分未參與反應,存在于膠液中。二、生產過程中的甲醛釋放;地板在熱壓過程中部分醚鍵斷裂放出甲醛。三、甲醛的延續釋放;使用過程中由于受到環境溫濕度等影響,固化的膠層老化降解放出甲醛。地熱地板應選用優質的膠粘劑及合適的生產工藝來控制產品的甲醛釋放量。
上海質監對企業提出的防護建議是,制膠時適當降低甲醛和尿素的摩爾比。一般量比越低,膠中游離甲醛含量越低。適當降低甲醛和尿素的量比,可以有效降低膠中游離甲醛的含量。
在制膠或調膠的過程中,加入適量的助劑,能進一步降低地板甲醛的釋放量。改善生產工藝。制板時,適當降低原料的含水率,提高施膠均勻性,可降低施膠量。同時,強化成品處理。氨處理法、尿素溶液處理法、涂飾法、貼面法等是降低甲醛釋放量的有效方法。
據了解,上海質監根據風險監測結果,已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質量管理部門,督促企業提升質量水平,消除產品質量安全風險。
同時,將聯合行業協會組織召開地熱地板產品質量分析會,強化質量安全要求,倡導上海市生產和銷售企業信守行規、嚴格自律,規范本市生產、銷售市場。推進有關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制定發布地熱地板甲醛釋放限量的社會團體標準,鼓勵企業積*采用更高的標準,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
同時提醒消費者,應在正規商場、建材商店選購具有生產許可標識且明示質量標準的產品。對于無任何說明地熱信息,無品牌型號,無警告說明的產品,應避免購買。
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可能了解地熱工作狀態下的地熱地板甲醛釋放量。甲醛具有揮發性,新購地板安裝后,開啟地熱,多開窗通風;在平時使用中,應保持恰當的通風狀態,盡量避免長時間密閉使用。室內要多擺放綠色植物,有條件的可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另據報導, 今年2月,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托浙江省家具與五金研究所,開展了地暖地板甲醛釋放量比較試驗。
浙江省消保委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從實體店購買11個批次地暖專用地板,網絡購買4個批次地暖專用地板。比較試驗項目依據和參考 GB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和LY/T1700-2007《地采暖用木質地板》相關方法和要求。比較試驗結果表明,15個批次在常溫情況(20℃)下,全部符合GB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1.5毫克/每升的E1級要求,但在40℃環境下,共有13個批次的甲醛釋放量超過國家標準,占87%,增長幅度在4~30倍之間,通過本次比較試驗,加熱后的地暖地板普遍存在甲醛超標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