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從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獲悉,為落實食品藥品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社會公眾積*舉報食品藥品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保障食品藥品安全,近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廣東省財政廳出臺《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財政廳舉報重大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13類違法行為屬于危害嚴重、性質惡劣的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按其有效性、可靠性劃分為三級,對三級舉報*低獎勵金額不低于2000元,二級舉報*低獎勵金額不低于5000元,一級舉報*低獎勵金額不低于8000元。每起舉報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辦法》規定,舉報違法行為一經查證屬實,舉報人即可在15個工作日內申請獎勵,無需等到案件查處完畢。此外,舉報者也可以自主選擇等到案件查處完畢后按涉案違法產品的貨值按比例來計算獎勵金額。
《辦法》明確,凡是向廣東省局直接舉報重大違法行為的,無論該違法行為是由廣東省局直接查處還是交由市縣局查處,均在查證屬實后由廣東省局予以獎勵。
據悉,2015年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共接到投訴舉報64417件,比去年同期增長18.8%。《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調動社會公眾參與食品藥品社會治理的積*性。廣東省局將繼續通過舉報線索深挖細查案源,堅持“重典治亂”,適應食藥監管新常態,嚴查重處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