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1月20日,國家標準委發布公告,批準發布新修訂的《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了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新的評價參數,加嚴了燃料消耗量限值。新標準將于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新修訂的標準分別對以汽油、柴油為燃料的不同類型的輕型商用車按整車整備質量設定了64個燃料消耗量限值。
其中,N1類(即輕型貨車)汽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低為5.5L/100km、柴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低為5.0 L/100km;*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M2類(即輕型客車)汽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低為5.0L/100km、柴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低為4.7 L/100km,比2007版國家標準分別加嚴了23%、27%、18%、18%。以整車整備質量在1090~1205千克之間、汽油為燃料的N1類車為例,新標準規定每百公里燃油消耗量不得超過6.7升。
為便于測量和監管,防止出現企業通過申報較高*大設計總質量獲得更加寬松限值的情況,新標準選擇將汽車正常條件下準備行駛時,尚未載人、載物時的整車整備質量作為新的評價參數,取代了原標準規定的“*大設計總質量+排量”的參數。
我國自2007年首次發布《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國家標準以來,對促進我國輕型商用車技術進步、引導產業結構升級發揮了重要作用。
此次新版標準的發布與實施將有望實現我國2020年輕型商用車新車燃料消耗量水平比2012年至少下降20%的目標,對落實國家節能減排工作要求、提高我國輕型商用車輛節能技術水平、完善我國汽車節能標準體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統計,我國輕型商用車年產量約為200萬輛,每年總燃油消耗量約為70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