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部署,以及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出臺《關于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按照國家統一規劃和部署,編制信用信息目錄,結合食品藥品行業領域的實際情況,加快建設食品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交換共享平臺,加強信用信息收集、管理與公開,開展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相關人員信用等級評價,實現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大程度保障食品藥品安全。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分三個階段。2016年底前,主要完成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的頂層設計,完善相關制度,建立企業及相關人員信用信息檔案,啟動信用信息數據庫建設工作,按產品分類特點探索制定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標準,初步構建信用等級評價機制。2017年—2018年期間,初步建成食品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數據庫,完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標準,全面推進信用體系建設。2019年—2020年期間,建立起國家、省、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之間互聯互通的食品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數據庫,并與相關監管部門實現信息共享與交換、信用結果公開與聯合懲戒,初步實現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相關人員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形成社會共治格局。
《意見》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把食品藥品企業安全信用管理、信用記錄作為對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的重要依據,督導企業履行食品藥品安全信用建設主體責任。把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作為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快實施推進。
《意見》提出,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建立信用信息目錄及管理制度,規范信用信息收集與管理的權限、內容、渠道、方式和方法,構建全國統一的食品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數據庫,實現與相關部門信息系統互聯互通。要在信息產生之后的7個工作日內錄入信用信息。要按照分類合理、評價科學的原則,制定食品藥品安全信用評價制度與方法。要加強信用信息的使用,將信用信息作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的重要參考。要實現跨部門聯合懲戒和守信激勵,加強信用信息公開,構建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平臺,建立公開查詢窗口,方便人民群眾查詢,開展“信用示范企業”創建和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風尚。總局將選擇有一定基礎的地區和企業開展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逐步在全國建立起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運行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