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9 來源:互聯網
鋼結構抗震鑒定應按初步調查、詳細調查、抗震性能鑒定的工作程序進行。抗震鑒定分兩級,**級鑒定應以現場調查和構造鑒定為主,對結構抗震性能作出綜合評價;第二級鑒定應通過抗震驗算及抗震指標驗算,對結構抗震性能作出綜合評定。包括試驗目的、試件的選取或制作、材性試驗試件制作、加載裝置、測點布置和測試儀橋、加載步驟以及試驗結果的評定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