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9 來源:互聯網
南京房屋抗震鑒定等級既有建筑物升級建筑物中各類結構構件的安全等級,宜與整個結構的安全等級相同。對其中部分結構構件的安全等級可進行調整,但不得低于三級。
檢測鑒定內容一般包括:
1、調查建筑現狀與原始資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質量和維護狀況,找出對抗震不利的因素和相關的非抗震缺陷。
2、調查分析結構體系、主要構件完損性情況、歷史改造情況以及建筑物抗震構造措施情況。
3、調查復核建筑物原有荷載和作用,檢測建筑物的變形(沉降、傾斜),裂縫及周圍環境對主要構件(包括砌體)腐蝕情況。
4、實測建筑各砌體墻、構造柱和圈梁的布置;各砌體磚、砂漿的強度等級;各混凝土承重結構(柱、梁、樓板、樓梯構件)的截面、配筋和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混凝土構件的碳化深度及鋼筋銹蝕程度,樓面及屋面建筑構造層厚度等
5、對地基及基礎的現狀進行鑒定和評價。
6、根據建筑改造方案,結合建筑物現狀作抗震分析,并對建筑物的整體抗震性能作出綜合評價。
7、根據對建筑物做出的綜合抗震性能評價,提供指導加固設計的結論建議。
8、其他未說明項目按《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2009、《現有建筑抗震鑒定與加固規程》DGJ08-81-2015等國家相關規范和標準執行。
對上述房屋進行抗震能力檢測鑒定,主要內容包括:
1)建筑、結構平面布置測繪;
2)主要結構構件材料力學性能檢測;
3)房屋完損狀況調查;
4)房屋整體變形檢測;
5)房屋抗震性能評估、抗震承載力驗算;
6)作出檢測鑒定結論,并提出相關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