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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鑒定中危險房屋的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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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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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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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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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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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鑒定中危房的鑒定等級及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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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整體出現明顯傾斜現象,出現這種情況可能就會導致房屋倒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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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抗震性能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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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質:既有建筑、在建工程、爛尾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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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功能:民用建筑、工業建筑;古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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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結構:框架結構、框架剪力墻結構、磚混結構、磚木結構、混合結構、排架結構、鋼結構、筒體結構、石砌體結構、大跨度空間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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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層:低層建筑、多層建筑、中高層建筑、高層建筑、超高層建筑房屋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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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鑒定中危房的鑒定等級及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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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前對工地周邊房屋進行安全鑒定,是通過鑒定人員對周邊房是否完好或損壞進行公正的計量、記錄或對不穩定裂縫等損傷進行監測,評定房屋損壞程度,保存目前房屋損壞記錄,目的為減少日后因房屋損壞而產生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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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前對工地周邊房屋進行安全鑒定,是通過鑒定勘查,既可以保證周圍房屋在施工中正常、安全使用,亦對房屋目前存在的危險狀況提出有效措施,使施工方能掌握情況,減少塌方傷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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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前對工地周邊房屋進行安全鑒定,有效的避免相鄰工地施工產生的影響造成周圍居民投訴,因為施工前沒有向房屋鑒定機構申請對周邊房屋進行安全鑒定,居民的投訴就有可能令建設方及施工方被責令停工,影響施工進度,房屋損壞糾紛不斷,責任難分,施工單位對房屋損壞影響賠償費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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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過程中或施工結束后,再次對工地周邊房屋進行房屋鑒定可通過施工前后兩次鑒定結構對比,分析房屋損壞原因,確定上述工程施工是否影響房屋安全及影響程度,若發生房屋損壞糾紛時,施工前鑒定紀律可作為區分房屋損壞責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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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鑒定中危房的鑒定等級及處理方法
什么是房屋鑒定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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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鑒定備案的予以批準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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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鑒定對象應為竣工2年以上并已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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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市政府常務會議或市政府會議紀要同意補辦相關手續的(不受第(一)條條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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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房屋建筑拆除、改建、擴建、加層或改變建筑物外立面、房屋使用性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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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鑒定中危房的鑒定等級及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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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鑒定綜合評定應按三層次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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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層次應為構件危險性鑒定,其等級評定應分為危險構件(Td)和非危險構件(Fd)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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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層次應為房屋組成部分(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圍護結構)危險性鑒定,其等級評定應分為a、b、c、d四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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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層次應為房屋危險性鑒定,其等級評定應分為A、B、C、D四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