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6 來源:互聯網
公司業務范圍: 1、出租房屋租賃前安全鑒定(辦租賃合同用) 2、房屋改變用途安全鑒定及改變使用功能鑒定 3、工業廠房安全鑒定 4、房屋質量的安全鑒定 5、司法仲裁委托鑒定 6、建筑物改造加固 7、拆改房屋安全鑒定 8、房屋地基承載力,抗震鑒定 9、房屋裝飾裝修安全鑒定 10、施工周邊房屋安全鑒定 11、建筑物的年限鑒定 12、災后建筑物的鑒定 13、近代建筑鑒定 14、“五無”工程建筑物的檢測鑒定 15、房屋完損等級評定和房屋安全事故鑒定 16、危房鑒定及各種應急鑒定 17、地鐵共振引發的房屋損壞鑒定 18、房屋加固增層改、修繕擴建鑒定 19、建筑結構可靠性鑒定 20、煙囪安全檢測鑒定 煙囪質量檢測鑒定 21、文化、體育、娛樂、賓館、餐飲、商鋪、展廳等公共場所的開業前、轉業前和資質年審前的房屋安全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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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鑒定文件備案的管理部門 街道城建科對房屋結構檢測鑒定工作進行監督,并對建筑質量檢測鑒定文件進行備案,出具備案證明文件。 二、鑒定的要求 (一)鑒定的范圍。 1、網吧、歌舞廳、游藝廳等娛樂場所屬于人口密集場所,因此,鑒定的范圍必須是能夠反映建筑物安全狀況的鑒定單元或整棟建筑物。 2、凡業主已取得《寶安區歷史遺留生產經營性違法建筑檢測鑒定備案證明書》的,依據相關規范要求,經重新復核驗算合格的,可直接出具備案證明文件。 (二)委托鑒定的主體。根據有關規定,委托鑒定的主體應是房屋所有人;若由房屋使用人委托鑒定的,須持有房屋所有人開具的書面委托材料。 (三)鑒定機構名錄。目前,經市住建局認可的**批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共有6家(詳見附件)。根據全市鑒定業務的需求,市住建局將公布第二批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自公布起,全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承接房屋安全鑒定業務的機構必須經市建設主管部門認可;此前,經我局認可的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