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6 來源:互聯網
為了規范國內化妝品生產企業管理并提升化妝品產品質量,根據2015年12月1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文件–食藥監藥化監〔2015〕265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做好化妝品生產許可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原持有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化妝品生產企業必須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內取得新版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從2017年1月1日起,無新《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將不能繼續生產。這一新規簡稱“二證合一”。
? ? 各生產企業如要辦理二證合一,必需提供證明生產環境條件符合需求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應當是由經 過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1年內的報告。 檢測的詳細項目有: ①生產用水衛生質量檢測報告,水質至少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pH值除外); ②車間空氣細菌總數檢測報告,空氣和物表消毒應采取安全、有效的方法,如采用紫外線消毒的,使用中紫外線燈的輻照強度不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設置; ③生產車間和檢驗場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檢測報告,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220lx,檢驗場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450lx。 ④生產眼部用護膚類、嬰兒和兒童用護膚類化妝品的,其生產車間的灌裝間、清潔容器儲存間空氣潔凈度應達到30萬級要求,并提供空氣凈化系統竣工驗收文件,參考《GB 50457-2008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設計規范》30萬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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