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6 來源:互聯網
近幾年,隨著國家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城市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新建房屋數量的不斷增加,住宅二級市場的逐步壯大,在房屋安全管理上暴露出了一些空白和漏洞等許多新的問題,少數城鎮已開始出現了塌屋傷人事故。隨著近年來建成的多高層房屋使用時間的推移、建筑材料的老化,使用功能的不斷改變,私拆亂改現象屢禁不止,也導致房屋的安全性不斷惡化,一旦遇到地震、洪澇等自然災害及防不勝防的人為因素作用時,出現塌屋傷人的惡性事故是必然的。
根據前幾年房屋安全大檢查的不完全統計,全國目前尚有危舊房屋1億多平方米。隨著這幾年城市的舊城改造力度的加大,對城市中在解放前遺留或解放初期建設的簡易平房*大多數進行了翻建,但還尚有部分危房存在:偏遠地區城鎮的危舊房數量還比較多,鑒定與維修的經費不足,導致房屋破損現象嚴重;全國城市中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初期建造的多層房屋因資金短缺等原因,導致大都設計標準和工程造價低,房屋質量比較差;部分城鎮為數不少的“三無”工程和違章建設,安全隱患較為突出,形勢不容樂觀;各地的國有企業、校舍、文化娛樂場所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的安全隱患仍然很嚴重。
房屋安全管理政策、法律法規的建章立制工作刻不容緩,制定一部全國統一的房屋安全管理法規,做到主管部門職責分工明確,機構編制落實,解決行政管理與技術服務的混淆,使產權人住用房屋有章可循,安全管理有法可依。真正將此項工作納入法制軌道,進一步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