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食品和日用品管理法,又稱《食品、煙草制品化妝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取代舊法成為德國食品衛生管理方面*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專項食品衛生法律、法規的準則和核心。 法規對德國食品做了總體和基本型的規定,所有在德國市場上的食品以及所有與食品有關的日用品都必須符合它上面的基本規定。其中法案的第30、31、33章明確了與食品接觸材料安全方面的要求?! 颉FGB Section 30, 禁止任何日用品含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材料◎ LFGB Section 31,禁止含有危害人體健康或影響到食品的外觀(如顏色遷移)、氣味(如氨氣遷移)和味道(如醛類遷移)的物質由材料轉移至食品◎ LFGB Section 33,與食品接觸的材質若有資訊誤導或表示不清的情況可能無法上市。德國風險評估委員會BfR通過對每一種食品接觸材料的研究,給出了推薦的安全指標。同時考慮到LFGB Section 31的要求,除陶瓷材料外,所有出口德國的食品接觸材料,還需要通過整體產品的感官測試。這些規定與LFGB的框架要求共同構成了德國食品接觸材料法規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