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SC 16 CFR 1303這個法規 §1303.5判定 (a) 傷害風險的程度和性質。 (1) 該委員會判定,本法規所要消除或減少的傷害風險是兒童中的鉛中毒。這種兒童中毒的不良影響可能會導致一定程度的身心失調,如機能亢進、學習能力遲鈍、退學、失明、甚至死亡。附錄A中載有一份有案可查的,與環境質量董事長會議對油漆中的鉛作了詳細討論的*終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供秘書辦公室審查)。在此只對這些影響作一概述。(2) 鉛是在人類中一種累積的有毒重金屬,它對腎臟、造血功能、神經系統產生影響。較新的概念表明,兒童時期的鉛中毒有三個階段。在**階段對健康的不良影響不是臨床出現的,但可以觀察到代謝的變化。在第二階段或有癥狀的階段時,發生如食欲不振、嘔吐、情感淡漠、昏昏欲睡、無法協調隨意肌的運動等癥狀。這個階段的后效應包括無規律的病發作,以及各種行為異常和功能性疾病,這些癥狀通常都被包括在輕微腦功能失調的課題下。研究表明,這種麻痹性眩暈綜合征可能包括機能亢進、行為沖動、反應時間延長、知覺障礙和學習能力遲鈍。在第三階段對健康的不良影響可能是永久性的,并且可能包括失明、精神發育阻滯、行為失常、和死亡。(3) 該委員會指出,異食癖兒童與鉛中毒有特別值得關注的聯系。異食癖,重復攝入非食物的物質,發生在百分之50的年齡在1至3歲之間的兒童中,研究表明,在這個年齡段的鉛吸收比成年人的鉛吸收更迅速。對涂料的異食癖被認為是偶爾發生的,可能1周發生2至3次。(4) 該委員會還注意到,在該委員會反映醫院急診室急救處理的國家電子傷害監測系統(NEISS)的數據中,沒有由于鉛油漆中毒所造成的傷害報告。鉛油漆中毒癥起因于一種慢性危害,而不是在急診室中通常處理的那種急性危害; 因此,國家電子傷害監測系統(NEISS)的報告并不反映這種慢性危害或傷害類型的病例。(5) 然而,美國前陸軍軍醫 Jesse L. Steinfeld 在1971年估計,40.0萬美國的學前兒童已經提高了體內鉛積存量。國家標準局于1972年估計,600000少年兒童有過高的血鉛含量。(b) 受本法令禁止的產品。(1) 受本法規禁止的產品列于§1303.4。(2) 術語油漆 包括各種各樣的涂料,諸如內部和外部的家用油漆、清漆、天然漆、染色劑、搪瓷、底漆、以及為用于不同表面而配制的類似涂料。根據1976年的數據,委員會估計,每年有估價為25億美元的超過400萬加侖的油漆可能會受到本法規的監管。(3) 所有通常稱為玩具和其他打算供兒童使用的物品都受到本法規的監管。屬于這個級別的產品的種類為數眾多,包括用于游戲、娛樂、教育、健身和兒童照管等物品和設備。在1976年,那些被視為玩具或其他打算供兒童使用的物品的產品零售額估計約為40億美元。(4) 對本規則來說,家具物品是指某些可移動的物品,是用來支承人或物的,或其他功能性或裝飾性的家具物品,例如躺椅、床、桌、椅、柜和類似物品。電器和類似設備、家用固定物件、和某些其他家居用品,如遮陽窗簾、百葉窗、壁掛、和類似物品不包括在家具的定義范疇內。該法規適用于在家庭、學校、休閑場所、或其他場所中使用的家具。在1972年,上面所指的那些家具用品的出貨價值分列如下:木制家具二十七億一千六百萬美元;金屬家具八億五千九百萬美元;木制品電視及收音機柜二億九千三百萬美元;和一億九千萬美元的其他由塑料、蘆葦和藤條制成的家居用具。(未包括在上面所述的,大約還有20億美元價值的豪華家具和3億美元的可改變的沙發、坐臥兩用的折椅和可以當床用的長沙發)。(c) 公眾對產品的需求和該法規對它們的效用、成本和可供性的影響。(1) 公眾對各類油漆、家具和其他物品的需要是實質性的和非常確實的。委員會發現,公眾對含鉛量超過百分之0.06的油漆或對那些涂了含鉛量超過百分之0.06的涂料而受到影響的產品的需求是有限的。該委員會已經認定,有些含鉛量超過百分之0.06的產品,滿足公眾的需要,而又沒有可買到的替代品,或者替代品不是十分有效的,它們所使用的那些用品的涂層或表面不太可能讓兒童接觸到。因此,這些產品已明確從§1303.3法規的范圍中豁免。(2) 委員會發現,這個法規對油漆和上了漆的物品的成本、效用和可供性的影響將是很小的。委員會指出,百分之95以上的膠乳基的和近百分之70的油基的漆料的含鉛水平等于或低于1303部分設定的水平。(i) 成本。該委員會估計,受本法規影響的油漆給消費者所增加的成本將不會超過5至10美分每加侖。家具及玩具和其他打算供兒童使用的物品給消費者增加的費用預計不會因為執行該法規而增加。(ii) 效用。委員會發現,對于受本法規制約的水基或乳膠油漆和涂料來說,讓其鉛總量降低到百分之0.06將對其效用不會有不良影響。不過,對于某些溶劑稀釋的涂料、鉛催干劑必須用無鉛的催干劑,如鋯,來取代,以符合百分之0.06的水平(催干劑不用于乳膠漆)。可能對油漆行業產生一種影響,因為現有的無鉛催干劑在低溫或高濕度的條件下可能不會得到滿意的干燥效果,所以涂漆行業在一些地區在一年的某些時候可能會受到一項有效涂漆時間縮短的損失。(iii) 可供性。對于油漆和受本法規所禁止的產品可提供按可比價格的代用品。委員會認為,鉛含量降低到百分之0.06的水平將不會影響水基漆或乳膠漆的可用性。目前這種涂料的銷售額超過溶劑基涂料的銷售額,因為上述的干燥問題,該禁令導致增加使用水基涂料的趨勢可能會有所加快。(d) 代用品。(1) 委員會已經考慮過能實現本法規目標的其他手段,但發現還沒有任何對制造業和其他商業的,符合公眾的健康和安全的常規運作造成較少擾亂或混亂的其他手段。(2) 委員會估計,鑒于在油漆和類似的表面涂料生產中改善內務管理習慣以防止鉛污染的試驗成本和必要性, 這項禁令可能對某些市場內的個別企業有一些較輕微的不良影響。(3) 然而,委員會認為,競爭將不會反過來受到這項規則的不良影響。雖然重新配方和試驗的成本對小規模的制造商比大型制造商可能會相對高一些,但這些費用負擔不會像導致更高的行業集中度那樣沉重。在該法規生效日期之前的一段時間足可以將為達到該法規要求還需解決的問題減到*少。(4) 油漆中的容許鉛含量的減少將會影響到油漆制造商、原材料供應商、專業和非專業的油漆工、以及那些家具和兒童用品制造商。對于那些已受到聯邦有害物質法(FHSA)涵蓋的法規管束的油漆生產商來說,本消費品安全法 (CPSA) 禁令的影響將只涉及到改變為無鉛催干劑,因為現在實際上依據聯邦有害物質法中(16 CFR 1500.17(a)(6))的規定,依據百分之0.5的鉛界限,鉛顏料的實際使用已被排除。現在有一些上漆的家具制造商可能沒有受到聯邦有害物質法(FHSA)規定的百分之0.5的鉛界限的影響,如果它們使用鉛顏料或催干劑的話。凡受到FHSA的百分之0.5的鉛限的兒童用品生產商必須保證它們使用的油漆符合所述的百分之0.06 的標準。(e) 結論。委員會認為,本法規,包括其生效日期,對消除或減少少年兒童過度的鉛中毒風險是相當必要的,它與§1303.4 中所描述的違禁產品有關,本法規的頒布是為了公眾的利益。還有更多的測試項目供客戶選擇…….”STC 集團作為全球*大的檢驗、測試和認證機構之一,憑借其全球化的服務網絡,嚴格訓練的專業人士以及精密的測試儀器,可提供以上權威的檢測,認證。 香港標檢中心-上海標檢產品檢測有限公司STC (shanghai) Company Limited聯系人:徐保峻(先生)Bluse Xu上海市長寧區協和路787號C北座4樓B座產品檢測服務熱線:152 0173 3840 QQ:1294371308TEL:400-101-7153-805 電郵:Bluse_Xu@shstc.org(服務范圍涉及紡織品及物料,制衣,鐘表,玩具及兒童用品,鞋類,電器,電子,電磁波兼容性,化學品,家具及家私,食品,環保產品等的檢測和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