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6 來源:互聯網
作為與國民民生息息相關的重要產業,質量安全問題不容忽視,房屋建筑安全檢測行業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近些年來,房屋建筑因為各種各樣的問題造成損傷,或者因為附近工地施工引發的鄰近房屋開裂事故時有發生,導致一系列事故糾紛和上訪事件日益增多,對這類事故應采取哪種應急措施和檢測方法,提供更準確公正的技術分析與仲裁依據,已成為檢測人員需共同探討的問題。
什么是危房?危險房屋(簡稱“危房”)是指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結構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隨時有倒塌可能,不能確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形成的主要原因
1、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主要是:地震、水災、泥石流、山體滑坡、地下溶洞或土洞引起的地面塌裂沉陷等。
2、人為因素造成的,主要有:工程設計錯誤,施工質量低劣,建筑用地規劃方面的錯誤,勘察工作失誤,火災破損,大量抽汲地下水而地面塌陷、開裂而引起建筑物傾斜或下沉,舊建筑缺乏維修、對其隱患未及時處理而導致破損事故,相鄰場地施工開挖對已有建筑物的不利影響和破壞,支護設施倒塌引起周邊建筑物下沉、開裂或傾斜,日常使用時損壞,及其他方面的損壞。
我們要通過第三方專業的檢測手段,來了解房屋目前的狀況從而制定安全的改造方案,為建筑改造提供安全保障。這樣才能保證建筑的正常使用,確保居民安全。房屋結構安全方面分幾個類型?
一是結構安全的房屋:通過正規設計、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沒有損傷的房屋。
二是結構危險的房屋:存在整體、局部倒塌或柱、墻體、梁存在破壞風險的房屋。
三是可以正常居住的房屋:除了以上兩類房屋,還有部分房屋存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安全的表面裂縫、損傷等。這部分房屋,在整體結構上是安全的,是可以正常居住的。
企業在追求利益*大化的同時忽略了安全鑒定的自覺性、主動性和持久性。安全鑒定制度無法真正落實,施工管理比較混亂。工地中沒有可靠的安全組織機構,對于突發狀況不能有效快速的解決。都導致房屋安全鑒定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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