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06 來源:互聯網
根據《關于城鄉危房修繕改造的意見》,城鄉危房修繕改造一般采用加固、修繕、改造、重建、異地新建等方法解決。局部危房和有危險點的房屋,以不改變房屋原有外觀、主體結構為前提,由住戶及時加固、修繕和維護。整幢屬危房的,采取整體加固、重建或異地新建,能加固消除隱患的,鼓勵采取加固的辦法。對確實需要拆除重建的,其申辦程序是,由群眾申請、村級組織初審、依法鑒定、公示、鎮(街道)審核、主管部門批準。
危房鑒定的程序
⒈申請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鑒定合法機構--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以下簡稱鑒定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⒉鑒定
鑒定機構接到鑒定申請后,應及時進行鑒定。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⑴受理申請;⑵初始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⑶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損壞數據和狀況;⑷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⑸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建議;⑹簽發鑒定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