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16 來源:互聯網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一、招生計劃與專業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
2017年2月27 日---3月18日
2、報名條件
①具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必須參加浙江省的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學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后方為有效;省內往屆生的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門學考,取較高的一門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成績),普通高中考生具有高中學考成績所有科目都需達到D等及以上(往屆生C等以上)、中學綜合素質評價等第C等及以上(往屆生P等及以上);
具有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資格,且具有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的中職生;
要求考生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和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
部分專業報考限制條件
凡具備上述條件考生均可報考我院組織的提前招生考試
3、報名方式
①網上報名(注:考生須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提前招生報名系統報名)
②素質特長生需填寫我院素質特長生申請表,截止時間3月20日,以當地郵戳為準。考生需將獲獎證書復印件郵寄至: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495號浙江紡織服裝學院2號樓招生辦103室,電話:400-101-7153,郵編:3152 0173 3840;我院只接收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若考生郵寄材料使用其他快遞方式導致材料遺失或審核延誤,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測試辦法
1、測試時間:
2017年4月1日---4月2 日 (詳見學院招生網http://zs.zjff.edu.cn/)
2、測試內容
學院根據考生的學考成績、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以及按專業要求組織的綜合測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部分專業報考限制條件
3、考評項目和賦分辦法
考生綜合考評項目和分值
中職考生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以技能操作成績+理論知識成績之和折算成滿分100分計入錄取總成績;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其中6門成績計入總分,其中語、數、外三門為必選計分科目,余下三門科目以考生學考*高等第計分,學考成績按換算后的分數相加后除以計分門數計入總分,滿分100分;(普通高中藝術類考生學考成績滿分以60分折算)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表
素質特長測評項目和賦分辦法
四、錄取辦法
1、錄取時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按1:3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學院一輪錄取結束后,不足計劃根據備錄順序遞補。
2、除報考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的考生外,普通高中考生可報考至多兩個專業,同類別的中職考生可兼報*多兩個專業。專業兼報的考生根據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若專業兼報考生同時被兩個專業擬錄取或備錄取,則默認以專業志愿填報順序進行擬錄取或備錄取。(我院只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或備錄)若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生以素質特長、高中學考成績、職業素養機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中職生則以素質特長、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文化素質機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報考人物形象設計(中韓合作辦學)、美術、藝術設計(展示設計方向)、表演藝術(音樂方向)、表演藝術(舞蹈方向)專業的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合格線為滿分的60%,低于職業適應性測試合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4、若某專業招生計劃數多于實際報考考生人數的情況時,則該專業按實際報考考生人數85%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小數點四舍五入計算),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5、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學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未按章程規定參加相 應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優惠政策
為激勵優秀學子報考,凡被我院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其學考科目中有兩門及兩門以上等第為A等的,經本人申請,進校后確保有一次再選擇專業的權利(除訂單班外)。持有國家一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含田徑測試達一級)免學費三年,獎勵新生獎學金10000元,進校后確保有一次再選擇專業的權利(訂單班除外);持有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含田徑測試成績達二級)獎勵新生獎學金5000元,進校后確保有一次再選擇專業的權利(除訂單班外)。以上國家運動員等級證書僅限田徑、籃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術、足球項目。
六、收費標準
考生可現場繳費或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報名費概不退還。
七、監督機制
1、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574-86329805。
2、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按教育部令第36號文件中的具體條款規定:“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3、考生所在高中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4、 受限考生(含科類、身體健康要求等各類限制)未正確報考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主觀故意、情節嚴重的按國家相關規定以作弊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關規定處理。
5、高職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平”原則。對違反提前招生有關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八、咨詢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zjff.edu.cn
學院招生網: http://zs.zjff.edu.cn/
通訊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495號,
浙江紡織服裝學院2號樓招生就業處,郵編3152 0173 3840
聯系電話:400-101-7153/86328004
招生微信:紡服招生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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