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總 則
**條 為確保儲備棉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收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儲棉公司”)通過競價采購的方式輪入部分儲備棉。競價采購是指由中儲棉公司發布購棉邀約,由賣方通過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儲備棉交易系統自主減價,按在一定時間內*低報價成交,并生成《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棉花購銷合同》,由賣方在中儲棉公司指定的承儲庫交貨的交易方式。火運在鐵路專用線車板交貨、汽運在承儲庫貨場交貨、水運在距承儲庫不超過2公里的水運碼頭(以下統稱“交貨點”)交貨。
中儲棉公司指定承儲庫于交易前公開發布。
第三條 參與儲備棉交易的交易商必須經過交易市場的資格認定。
交易商是指經交易市場審查批準,取得交易商資格,可在交易市場進行棉花交易的法人。
第四條 非交易市場的交易商,可以向交易市場提出申請加入,或委托交易市場交易商代理。交易市場交易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
二、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
第五條 儲備棉競價采購交易時間暫定為國家法定工作日14:00-16:00。如有變化,以交易市場發布的公告為準。 第二章 儲備棉競價采購的程序
第六條 儲備棉競價采購的程序:
(一)交易市場根據中儲棉公司預存保證金數額核定其購買數量權限,交易市場通過儲備棉交易系統發布中儲棉公司在各承儲庫的*高買價和數量。
(二)賣方參與交易前,須向交易市場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經交易市場確認后獲得賣出數量權限,然后通過儲備棉交易系統對中儲棉公司指定承儲庫的*高買價予以自主減價。
(三)上述交易指令輸入儲備棉交易系統后即為有效指令,自動計時存檔。
(四)儲備棉競價采購實行“倒計時”方式,并按倒計時結束時*低賣價成交。
(五)交易市場根據買賣雙方成交結果生成《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棉花購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條 賣方和中儲棉公司對各自通過交易市場儲備棉交易系統發出的“邀約”指令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 賣方之間不得串通交易,不得串通操縱成交價格,誤導價格走勢。違反此規定者,交易市場有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暫停交易、終止交易商資格等處罰。 第三章 保證金和手續費
第九條 交易市場于交易前向買賣雙方收取保證金。中儲棉公司的保證金根據其收儲數量核定,賣方保證金不少于人民幣50萬元。 保證金是指買賣雙方按照交易市場規定標準交納的資金,專門用于儲備棉競價采購履約保證。
第十條 交易過程中,如保證金不足,將不能發出“邀約”指令。
第十一條 “倒計時”結束后交易市場分別向成交雙方一次性預扣500元/噸的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
第十二條 交易市場可根據價格行情的變化,對買賣雙方一次性預扣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進行調整,并至少提前三天發布。
第十三條 交易市場憑中儲棉公司指定承儲庫出具的《儲備棉入庫單》釋放賣方保證金。
第十四條 交易市場憑中儲棉公司出具的《資金收支審批單》釋放其保證金。
第十五條 交易市場按每噸10元(含稅)分別向成交雙方收取交易手續費。
第十六條 除非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法庭、仲裁庭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交易市場負有為交易商交易資料保密的責任。 第四章 品種、質量、計量和計價單位
第十七條 本次競價采購2003年度生產的1至3級鋸齒棉,其中,國產棉必須符合“GB1103-152 0173 3840細絨棉”國家標準,包裝完整,碼單齊全,刷嘜清晰;進口棉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商檢局”)檢驗。國產棉成交后由中國纖維檢驗局組織公證檢驗,合格部分入儲;進口棉按商檢局的檢驗結果執行。入儲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部分,由賣方自行處理。
第十八條 合同交易的計量單位為“噸”,合同交易的計價單位為“元/噸”(含稅),交易商每次報價的*小變動單位為50元/噸,*少數量500噸。 第五章 公證檢驗
第十九條 在交易市場成交后的棉花由中儲棉公司向中國纖維局申報公證檢驗,中儲棉公司予以協助。
第二十條 成交的國產棉既可在賣方倉庫公證檢驗,也可在中儲棉公司承儲庫公證檢驗。
第二十一條 收儲的國產棉由中國纖維檢驗局按照《國家儲備棉公證檢驗實施辦法(試行)》及《中國纖維檢驗局國家儲備棉公證檢驗工作程序和檢驗規程(試行)》的規定實施公證檢驗。
第二十二條公證檢驗后無主體品級的棉花,由中國纖維檢驗局按《2001年度國儲棉入庫公證檢驗實施方案》確定主體品級。
第二十三條 中國纖維檢驗局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公證檢驗,并將公證檢驗結果及時通知中儲棉公司和賣方。無異議的出具《國家儲備棉公證檢驗證書》。
第二十四條 對公證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提請復驗。 第六章 交貨流程及貨款結算
第二十五條 成交棉花在運達指定交貨點之前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賣方運至中儲棉公司指定交貨點的國產棉每批為250件或500件(允差幅度為±5%),平均包重為85公斤或227公斤(允差幅度為±5%),不得混批混件。棉包包裝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且必須使用新包布。包型需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口棉組批參照交易市場發布的《進口棉參與商品棉交割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貨證不符、嚴重污染、霉變、雨淋的棉花,混有地腳棉、回收棉等的棉花,以及炸包、散包件數超過總件數5%的棉花,不得用于交貨。如已運到指定交貨點,由賣方自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 賣方棉花入庫前或入庫過程中炸包、散包件數小于總件數5%,可以入庫,但賣方應負責按原件數給予復包,相應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賣方擬將棉花運至中儲棉公司指定交貨點前,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與對應承儲庫銜接,以便做好接貨準備。如賣方未及時通知而造成接貨延遲的,相應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賣方將棉花運至指定交貨點時,須做到貨證同行。除進口棉外,棉花批號要符合《關于嚴格執行棉包包裝標志有關規定的通知》(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供銷棉檢字〔2000〕40號)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條 中儲棉公司根據承儲庫出具的《儲備棉入庫單》在3個工作日內全額付款。第三十一條 貨款計算公式。國產棉貨款計算公式為:(成交價±質量數量差價)×實際驗收數量+實際驗收數量×40元(配合公檢搬倒費);進口棉計算公式為:(成交價±質量數量差價)×實際驗收數量。差價率按品級2%、長度每毫米1%計算。
第三十二條國產棉價格以中國纖維檢驗局出具的《國家儲備棉公證檢驗證書》為結算依據,分別計價。
第三十三條入庫棉花露白包數不得超過總包數的10%,需回包的,費用按10元/包從貨款中扣減。
第三十四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賣方棉花不能用于交貨:
1、經技術處理主體品級低于3級;
2、長度低于28mm(不含);
3、檢驗后回潮率等于或大于10%;
4、發現異性纖維的樣品數量達到扦樣總量8%及以上;
5、炸包、散包件數占總件數達到或超過5%;
6、露白棉包包數占總包數10%及以上;
第三十五條國產棉成交后,賣方應提供棉花所在庫的詳細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成交國產棉由中儲棉公司向中國纖維檢驗局申報公證檢驗。
第三十六條儲備棉交易和交貨過程中所有票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由提供方負責。
第三十七條中儲棉公司在收到承儲庫《儲備棉入庫單》后2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貨款,賣方收到后即向中儲棉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七章 糾紛處理
第三十八條棉花入庫時由中儲棉公司組織驗收。如驗收后對公證檢驗結果有異議,可以按照《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向中國纖維檢驗局提出復檢申請,中國纖維檢驗局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復檢,按照復檢結果重新結算;對復檢結論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驗收后發現不符合儲備棉入庫條件的棉花,由賣方在10個工作日將棉花自行移庫,并承擔到庫后發生的各項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仍未移庫,中儲棉公司加倍收取保管費;超過30個工作日,中儲棉公司有權將該批棉花通過交易市場公開競賣,所得貨款用于支付中儲棉公司入庫費用、超期保管費、保險費等,余款退還賣方。
第四十條 超過3個工作日未付款的,每超過1個工作日,中儲棉公司按應支付金額的同期貸款利息的雙倍給予賣方補償;超過規定期限7個工作日中儲棉公司仍未能付款,則按三倍利息補償,直至貨款付清為止。
第四十一條賣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將《儲備棉入庫通知書》所要求的棉花運達中儲棉公司指定交貨點,每超過1天,扣減賣方100元/噸作為違約金,直至扣完為止。超過規定期限7個工作日,仍未將成交棉花運至指定交貨點,按違約處理,合同不再執行。
第四十二條出現合同違約后,交易市場按500元/噸將違約方的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交易市場有權根據國家有關部門指示對本辦法有關規定作出調整。所有調整以交易市場公告形式對外發布。
第四十四條交易市場每日交易結束后將成交結果報送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交易市場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004年8月20日
百檢網專注于為第三方檢測機構以及中小微企業搭建互聯網+檢測電商服務平臺,是一個創新模式的檢驗檢測服務網站。百檢網致力于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檢測服務,簡化檢測流程,提升檢測服務效率,利用互聯網+檢測電商,為客戶提供多樣化選擇,從根本上降低檢測成本提升時間效率,打破行業壁壘,打造出行業創新的檢測平臺。
百檢能給您帶來哪些改變?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