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2-28 來源:互聯網
*草二度叫板食藥監蟲草砷超標*高十倍警示:請公布依據
來源:澎湃新聞網 記者 趙孟
“*草”其生產合法性長期成為輿論關注焦點。
A股市場**蟲草概念股青海春天(600381,SH)近期麻煩不斷。
繼2015年12月31日因GMP證書(即藥品生產許可證)到期未換發新證,并于2016年2月2日股票交易停牌后,2月4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又發布消費提示,稱長期食用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等產品會造成砷過量攝入,存在較高風險。
2月15日,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青海春天)發布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稱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提示“缺乏相關的研判依據”,并要求公司立即成立專項工作小組與國家食藥監總局溝通,提請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布提示中的研判依據。
2月17日,青海春天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關于國家食藥監總局的消費提示,以公司官網回應為準。青海春天曾于2月5日通過其官網回應稱,*草日服三千片才不安全。至于GMP證書未換發新證一事,這位工作人員稱“公司正在協調”,“估計不久新證就會換下來”。
17日,國家食藥監總局新聞宣傳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已經注意到青海春天“請公布依據”的公告,但不便對此做出評論,需轉交相關業務司局再做回應。
生產許可證書到期,股票停牌
被認為“既不是食品,也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藥品”的“*草”,其生產合法性長期成為輿論關注焦點。公開信息顯示,其生產“護身符”GMP證書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但至今未收到青海省食藥監局換發的新證書。
2月1日,中國證監會青海監管局向青海春天發出《核查通知書》,要求其對青海省食藥監局未向其子公司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下稱“春天藥用”)換發新GMP證書事項進行核查。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青海春天發出《關于對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藥品生產許可證>到期事項的監管工作函》,要求青海春天獨立財務顧問對相關事項發表意見。
2月2日,青海春天股票交易停牌。青海春天2月15日發出的停牌公告稱,由于青海省食藥監局春節前未確定公司獨立財務顧問對其進行訪談的時間以及春節假期的原因,公司股票將自 2016 年2月16 日開市起繼續停牌。
前述董事會決議公告還提到,董事會督促春天藥用協調青海省食藥監局換發新《藥品生產許可證》。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少未通過新版GMP的藥企被食藥監管部門責令停產,其中不乏亳州白云山等知名藥企或其子公司。有觀點指出,若藥企未在去年12月31日之前通過新版GMP,則有較高概率“出局”。
食藥監消費提示,遭遇*草二度“叫板”
麻煩不止這些。2月4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關于冬蟲夏草類產品消費提示》稱,冬蟲夏草抽檢砷含量*高達保健食品國標10倍。近期,該局組織開展了對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產品的監測檢驗。檢驗的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產品中,砷含量為4.4~9.9 mg/kg。
上述消費提示稱,冬蟲夏草屬中藥材,不屬于藥食兩用物質。有關專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國家安全標準中砷限量值為1.0 mg/kg,長期食用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等產品會造成砷過量攝入,并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存在較高風險。
次日,青海春天在其官網回應,稱冬蟲夏草及冬蟲夏草純粉片的服用安全是經研究證實的,“若以0.1克每片規格的冬蟲夏草純粉片為例,每天服用量超過3000片,才超過砷的日攝入量的安全標準”。
有分析認為,國家食藥監總局在青海春天股票停牌之際發出這樣的提示,對于*草的銷售以及再次換發新的GMP證書都將帶來巨大影響。
在2月15日的公告中,青海春天再次“叫板”國家食藥監總局,稱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消費提示缺乏相關的研判依據,存在不嚴謹之處,對整個冬蟲夏草行業及我公司產品聲譽造成了損害。“根據以往國內外關于冬蟲夏草的研究結果文獻專著以及我公司根據國家相關規范進行研究得到的結果中,并未發現有服用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純粉片砷過量攝入、在人體內蓄積或出現明顯不良反應的結論或報道的情況。”
青海春天表示,該公司已成立專項工作小組負責消除消費提示的影響,將與國家食藥監總局進行詳細的溝通,提請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布消費提示中涉及的研判依據、研究數據與結果。“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相關研判依據、研究數據與結果無法論證《消費提示》中的結論,專項工作小組還將提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撤銷《消費提示》并澄清事實”。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