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02-11 來源:互聯網
2010年3月5日上午,按照2009年9月4日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所召開會議的會議精神,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綜合業務部質量標準處牽頭召開了強制性國家標準《鞋類 衛生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協調溝通會議,對該項標準的編制說明、標準名稱以及標準內容進行了重新審查。中國皮革協會、中國皮革和制鞋工業研究院、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上海浦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全國橡膠委膠鞋分會以及相關企業派代表參加了會議。
輕工業聯合會綜合業務部質量標準處王旭華處長主持了會議,他指出本次會議的各方代表應站在國家和行業的高度、站在企業以及消費者的立場來開展工作。會議推選中國皮革協會衛亞非主任擔任討論小組組長,中國皮革和制鞋工業研究院嚴懷道**顧問擔任副組長。
會上,各方代表對《鞋類 衛生安全技術規范》標準進行了逐字逐句地認真審查,依據各位專家和企業的意見,為使標準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在市場監管中造成誤解,使標準更便于企業使用,對消費行為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將標準名稱修訂為《鞋類 有害物質限量》,技術要求內容被調整為只對鞋類產品中游離甲醛、偶氮染料和可萃取重金屬(鉛、鎘、砷)含量的強制性限量要求。
該項標準通過本次審定后,將正式報送國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批準。如果該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順利通過審批,將對我國制鞋產業提出更高的要求,直接帶來的好處是對消費者身體健康的保障,同時也帶來了檢測成本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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