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02-17 來源:互聯網
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標準計劃安排,組織起草的行業標準《紡織行業
我國是紡織大國,紡織行業對國民經濟始終發揮著“傳統支柱產業、重要民生產業和國際競爭優勢明顯產業”的重要作用。當前,我國紡織行業正處于轉型升級的攻堅階段,新形勢下以品牌建設為核心打造競爭新優勢,“盡快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自主品牌”不僅是紡織企業轉型升級的迫切需求,也是紡織行業實現由大變強的必然選擇。
我國《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增強企業產品開發能力和品牌創建能力,促進我國制造業由大變強”。《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和《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都對品牌培育提出了指導性要求。為增強企業品牌創建能力,2011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編制了《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實施指南》和《品牌培育管理體系評價指南》指導性技術文件,開展了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工作。為以終端產業帶動紡織行業全產業鏈各環節的品牌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還聯合國務院七部門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成立了推進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會商機制,并在《紡織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5-10個,國內市場認知度較高的知名品牌100個”的發展目標。為此,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2011年發布了《建設紡織強國綱要(2011-2020年)》,確定了以培育一批“知名產品品牌”、“知名企業品牌”、“知名區域品牌”和“知名國際品牌”為重點,推進品牌強國建設,并開展了企業品牌培育試點和服裝家紡重點跟蹤服務等工作。
2013年,為指導紡織行業建立品牌培育管理體系,提升紡織服裝企業品牌培育能力,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2012年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實施指南和評價指南為藍本,結合紡織行業實際,組織相關單位、品牌營銷管理專家及品牌企業代表,制訂了《紡織行業品牌培育管理體系通用要求》行業標準。
該標準以指導與規范企業品牌培育管理工作為出發點,以品牌培育關鍵環節為主線,以紡織行業品牌價值的核心要素為主要內容,力求與工信部正式發布的“兩個指南”相配套、與“建設紡織強國”提出的“四位一體”的品牌要素相一致、與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品牌評價 品牌價值評價要素》等國家標準相協調。同時,結合紡織行業生產鏈長、市場變化快、終端產品時尚性強等特點,對品牌創建、品牌運營、品牌維護、品牌提升和品牌價值評估等步驟做了通用性要求,突出了品牌定位、品牌元素設計、技術創新、快速反應機制等關鍵環節,具有廣泛的指導性和實操性。
下一步,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將按照2014年品牌建設工作計劃,以服裝、家紡等終端產品為切入點,組織相關專業協會、品牌企業和專家對處于不同階段、不同類型的企業在品牌培育路徑和方法上進行系統梳理,編寫《紡織行業品牌培育管理體系 通用要求——服裝行業實施指南》和《紡織行業品牌培育管理體系 通用要求——家紡行業實施指南》;充分發揮專業協會、地方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協會作用,以區域品牌試點為載體,以公開課為主要方式,廣泛開展標準宣貫與專題培訓;同時,以111家服裝家紡重點跟蹤自主品牌企業和工信部確定的紡織行業64家品牌試點企業為重點,選擇波司登、紅領、潔麗雅、賽斯特等一批品牌優勢企業依據標準開展品牌培育試點,將其納入工信部2014年“在1000家企業推廣品牌培育管理體系”的品牌創新專項行動,并做好經驗總結和行業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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