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2-02-17 來源:互聯網
去年,南通市一商家擅自銷售印有他人美術作品的布匹,在被版權管理部門處理后繼續銷售侵權產品。近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侵權人構成對權利人重復侵權,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5000元。
王先生系美術作品《俏麗佳人》等三幅作品的著作權人。2012年7月9日,王先生發現林某、吳某合伙經營的門市部銷售的布匹上擅自印制了《俏麗佳人》等三幅美術作品,布料長達2萬余米,遂向當地版權部門報案。2012年8月22日,經版權辦公室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林某、吳某保證以后不再侵權,賠償王先生經濟損失2萬元,并承諾將尚未銷售的侵權產品在15日內處理完畢。
同年10月25日,王先生在該門市部發現其仍在銷售印有《俏麗佳人》等三幅美術作品的樣布。隨后,王先生向版權辦投訴。版權辦的工作人員當即趕往現場進行了取證,現場調取了印制《俏麗佳人》等美術作品的樣布各一塊,并拍攝了現場照片。版權辦對該案調解未果,王先生遂將林某、吳某訴至通州區法院。
法庭上,兩被告承認侵權,但辯稱此次版權辦調取到的樣布系上次侵權所留,因在承諾時間內未能及時處理完,故一直放在門市,其沒有再次實施侵權行為,不構成對原告的再次侵權,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王先生享有《俏麗佳人》等三幅美術作品的著作權。兩被告擅自銷售印有原告美術作品的布匹,構成對原告著作權的侵犯。兩被告在首次侵權后,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理完侵權產品,并繼續在門市內展示,不但是對之前調解協議的違約,亦構成對原告著作權的再次侵犯,同時亦不能排除兩被告另行復制了侵權產品,繼續銷售牟利。
考慮該美術作品的市場形象、社會知名度、商業性價值、侵權情節和后果、家紡產品的市場周期及原告為制止侵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等因素,法院判決被告林某、吳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俏麗佳人》等三幅美術作品的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5000元。
一審判決后,原、被告雙方表示服判息訴。
重復侵權應加重賠償
花型設計是家紡產品的靈魂,一個具有美感的花型設計,可以為企業帶來豐厚的利潤。由于復制、剽竊他人花型成本低,隱蔽性強,查處取證難,一些不法商家往往采取盜版的方式,降低研發成本,獲取巨大的非法利潤。
“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是知識產權案件當事人共有的感受。耗時費力取證、鑒定,*終得到的經濟賠償與原先的期待相去甚遠。”據該案承辦法官劉華介紹,我國確定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制度的立法本意,既要體現對權利人在遭受經濟損失方面的救濟,更應體現對侵權行為的嚴厲制裁,特別是要在堅持全面賠償原則的同時,依法加大賠償力度,加重惡意侵權、重復侵權等嚴重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本案中,兩被告**次侵權被處理后,依法應立即停止侵害行為,但原告鑒于被告銷毀侵權復制品會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而允許被告在約定的期限內處置侵權產品,屬于附條件的許可使用,但被告在逾期后仍然繼續在市場上銷售侵權產品,屬于惡意侵權、重復侵權,法院在確定法定賠償額時,除去常規的考量因素外,還對兩被告惡意侵權、重復侵權行為加以了司法評判,并酌情確定了較先前版權辦的調解更高的賠償數額,符合立法本意。
“如果為了片面地追求自身利益,故意侵犯他人著作權,在經營中將有可能面臨更多的訴訟,不但會牽扯到大量的人力和財力,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這種冒險的投機行為代價慘重。”劉華提醒,著作權作為人類智力成果受到法律保護,未經授權不得在商品中隨意使用,如確有使用意向的,必須事先與權利人協商,在取得授權后方可進行商業使用。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