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jian77 時間:2022-09-16 來源:互聯網
**章 適用范圍
本部分適用于通過跨境保稅和直郵貿易模式在京東國際銷售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
本部分涉及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其它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設備。
不作為一般家用,但對公眾仍可能引起危險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輕工業和農場中由非專業的人員使用的器具也屬于本規范的范圍。
注1:家用、美容院及美容沙龍及類似場所適用的皮膚美容器均在本部分的范圍內。
本部分規定了京東國際家用及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標識要求、通用技術要求、外在質量要求、發布要求等。
注2:本部分范圍內器具的例子:果汁杯、絞肉機、電風扇、室內加熱器、電烤箱、空氣炸鍋、液體加熱器,吸塵器、直發器、電吹風等。
第二章 規范性引用文件
**條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規范的條款。凡是標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規范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未標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規范。
日本電氣產品安全法(DENAN)
日本電波法
韓國電器安全管理法
韓國電信基本法
韓國無線電波法
2014/35/EU 歐洲低電壓指令
2014/30/EU 歐洲電磁兼容指令
(EU) 2017/1369 歐洲能效標簽框架指令
2000/14/EC 歐洲戶外設備噪聲排放和聲功率級別(噪音指令)
2009/125/EC 歐洲能耗產品指令
2014/53/EU 歐洲無線設備指令
2011/65/EU 歐洲有害物質指令
2006/42/EC 歐洲機械指令
1907/2006 歐洲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指令
2006/66/EC 歐洲電池指令
2012/19/EU 歐洲廢舊電子電器指令
CFR PART 430 美國消費品節能計劃
FCC PART 15 美國無線電設備法規
16 CFR PART 1110 美國符合型證書法規
49 CFR §173.185 美國鋰電池和蓄電池法規
澳大利亞、州和地區以及新西蘭政府的溫室和能源*低標準(GEMS)合規計劃
第二條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規范的條款。凡是標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規范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未標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規范。
GB 4706系列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GB 4806系列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安全要求
GB/T 17626.2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3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4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5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6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GB/T 17626.11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的抗擾度試驗
GB 17625.1 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
GB 4343.1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射
GB/T 4343.2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擾度
第三條 術語與定義
(一)電子電器產品
是指依靠電流或電磁場工作或者以產生、傳輸和測量電流和電磁場為目的,額定工作電壓為直流電不超過1500V、交流電不超過1000V的設備及配套產品。其中涉及電能生產、傳輸和分配的設備除外。
(二) 二手商品
指已被使用過再出售的商品,包括返修后翻新出售的商品。
(三) 二次封箱
指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產品的原廠包裝被開封過后,又重新封箱的現象。包括但不限于包裝箱有二次封貼、多次封貼或者封貼破裂等情況。
(四)采購地的技術法規或標準
根據附錄A的規定,確定的商品所適用的采購地的技術法規或標準。
(五)假冒商品
指復制或模仿其他同類商品的外部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冒用、偽造他人專利、商標、標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廠名、廠址;冒用優質產品質量認證標志和生產許可證標識的。
備注:跨境商品應滿足采購地國家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品牌方的要求。
第四章 技術要求
**條 一般要求
因各國家及地區電子電器產品的法律法規存在較大的差異性,通過跨境保稅和直郵貿易模式在京東國際銷售的電子電器產品應符合采購地的技術法規或標準的規定,上述情況中的國家或地區相關技術法規未做強制規定的應滿足中國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
第二條 標識要求
標識標簽是直接體現給終端消費者反映商品實際情況的說明性文件,且各個國家地區的技術法規及標準的差異性較大,故無法使用一套標準來規定電子電器產品的標識要求,但是通過跨境保稅和直郵貿易模式在京東國際銷售的電子電器產品至少應符合采購地的技術法規或標準的規定。以下表1匯總了目前全球主要市場的電子電器產品的標識標簽的*低要求,具體的要求可查詢相關的法規或標準原文。
表1 全球主要市場電子電器產品標識標簽要求
標識內容 | 主要市場國家、地區 | ||||
中國 | 日本 | 澳洲 | 美國 | 歐洲 | |
產品名稱 | ● | ● | ● | ● | ● |
額定電壓 | ● | ● | ● | ● | ● |
電源性質的符號(標有額定頻率的除外) | ● | ● | ● | ● | ● |
額定輸入功率/電流 | ● | ● | ● | ● | ● |
制造商或責任承銷商的名稱、商標或識別標志 | ● | ● | ● | ● | ● |
器具型號或系列號 | ● | ● | ● | ● | ● |
Ⅱ類器具符號(IEC 60417 – 5172) | ● | ● | ● | ● | ● |
外殼防護等級的IP代碼 | ● | ● | ● | ● | ● |
III類器具符號 (IEC 60417 –5180 這類標志不必標在僅由電池供電(原電池或在器具外部充電的二次電池)的器具上。 | ● | ● | ● | ● | ● |
執行標準編號 | ● | ● | 〇 | 〇 | 〇 |
符合性聲明 | 〇 | ● | 〇 | 〇 | 〇 |
生產許可證號 | 〇 | ● | 〇 | 〇 | 〇 |
檢驗合格標志 | ● | ● | ● | ● | ● |
生產日期 | ● | 〇 | ● | ● | 〇 |
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原產國 | ● | ● | ● | ● | ● |
PN碼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年限標識 | ● | 〇 | 〇 | 〇 | 〇 |
WEEE標識 | 〇 | 〇 | 〇 | 〇 | ● |
電池容量標識 | ● | ● | ● | ● | ● |
電池回收標識 | ● | ● | ● | ● | ● |
安規認證標志 | ● | ● | ● | ● | ● |
官方語言 | 中文 | 日文 | 英語 | 英語 | 英語或 官方語言 |
注: 00001. ●-法規或標準規定的強制性內容;〇-可選內容,一般根據產品及技術法規或標準的具體情況而定 00002. 產品標識的要求因相關法規或標準的差異,可能存在不完全一致,具體見相關標準要求。 |
備注:
00001. 一般來說電子電器產品的標識標簽包括標簽、說明書、合格證、銷售包裝內容等內容,對于不同形式標識中同樣的內容應表述保持一致,且應使用原銷售目的國的官方語言。
國家或者地區 | 技術法規或標準 |
日本 | 電氣用品安全法 電波法 |
韓國 | 電器安全管理法 電信基本法 無線電波法 |
歐洲 | 2014/35/EU 低電壓指令 2014/35/EU Low voltage directive
2014/30/EU 電磁兼容指令 2014/30/EU EMC directive
(EU) 2017/1369能效標簽框架指令 (EU) 2017/1369 Energy efficiency labeling framework directive
2000/14/EC 戶外設備噪聲排放和聲功率級別(噪音指令) 2000/14/EC Noise emission in the environment by equipment for use outdoors directive
2009/125/EC能耗產品指令 2009/125/EC ErP directive
2014/53/EU無線設備指令 2014/53/EU RED directive |
美國 | 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要求在工作場所使用的 37 種不同類型的產品、設備、組件或系統規定的標準; 《CFR PART 430—Energy conservation program for consumer products》 FCC Part15 |
澳洲、新西蘭 | AS NZS 3820-2009 電氣設備的基本安全要求 AS NZS 3820-2009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
第三條 通用技術要求
(一)家用及類似用途電子電器產品的通用技術要求包括電氣安全(安規)、電磁兼容、使用性能、能效、環保以及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有害物質等要求,以下表2匯總了目前全球主要市場的家用及類似用途電子電器產品的通用技術要求,具體要求可查詢相關的法規或標準原文。
表2 全球主要市場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設備通用技術要求
產品類別 | 法規要求 | 中國 | 歐盟 | 美國 | 澳洲 | 日本 |
廚房機械(果汁杯、食品加工器) | 電氣安全 | ● | ● | — | ● | ● |
電磁兼容 | — | ● | ● | ● | — | |
能效 | — | — | — | — | — | |
環保 | 自我聲明 | ● | — | — | — | |
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 | ● | ● | ● | — | ● | |
電風扇 | 電氣安全 | ● | ● | — | ● | ● |
電磁兼容 | ● | ● | ● | ● | — | |
能效 | ● | ● | ● | — | — | |
環保 | 自我聲明 | ● | — | — | — | |
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 | ● | ● | ● | — | ● | |
室內加熱器 | 電氣安全 | ● | ● | — | ● | ● |
電磁兼容 | — | ● | ● | ● | — | |
能效 | — | ● | ● | — | — | |
環保 | 自我聲明 | ● | — | — | — | |
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 | ● | ● | ● | — | ● | |
電烤箱、空氣炸鍋 | 電氣安全 | ● | ● | — | ● | ● |
電磁兼容 | — | ● | ● | ● | — | |
能效 | — | ● | ● | — | — | |
環保 | 自我聲明 | ● | — | — | — | |
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 | ● | ● | ● | — | ● | |
液體加熱器(電壓力鍋、電水壺、咖啡機、電火鍋等) | 電氣安全 | ● | ● | — | ● | ● |
電磁兼容 | — | ● | ● | ● | — | |
能效 | — | ● | ● | — | — | |
環保 | 自我聲明 | ● | — | — | — | |
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 | ● | ● | ● | — | ● | |
冷熱飲水機 | 電氣安全 | ● | ● | — | ● | ● |
電磁兼容 | — | ● | ● | ● | — | |
能效 | — | ● | ● | — | — | |
環保 | 自我聲明 | ● | — | — | — | |
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 | ● | ● | ● | — | ● | |
電飯鍋 | 電氣安全 | ● | ● | — | ● | ● |
電磁兼容 | ● | ● | ● | ● | — | |
能效 | ● | ● | ● | — | — | |
環保 | 自我聲明 | ● | — | — | — | |
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 | ● | ● | ● | — | ● | |
吸塵器 | 電氣安全 | ● | ● | — | ● | ● |
電磁兼容 | ● | ● | ● | ● | — | |
能效 | — | ● | ● | — | — | |
環保 | 自我聲明 | ● | — | — | — | |
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 | ● | ● | ● | — | ● | |
直發器、電吹風等 | 電氣安全 | ● | ● | — | ● | ● |
電磁兼容 | ● | ● | ● | ● | — | |
能效 | — | ● | — | — | — | |
環保 | 自我聲明 | ● | — | — | — | |
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 | ● | ● | ● | — | ● | |
注: 1、●-法規或標準規定的強制性內容。 2、各技術指標的適用性具體詳見適用的技術法規或標準。 |
備注:
1、各主要國家及地區關于內在質量的技術法規或標準見下列匯總內容,對于法規內容的變化供應商及商家應自行關注,京東國際不再另行通知。
2、對于其他國家及地區的技術法規或標準要求具體可以參考相關的文件。
國家或者地區 | 技術法規或標準 |
中國 | GB 4706系列標準 |
日本 | J60335系列標準/JIS C 9335系列標準 |
韓國 | K60335系列標準 |
歐洲 | IEC 60335系列標準/EN 60335系列標準 |
美國 | UL 60335系列標準、UL 749、UL 2157、UL 923、UL 250、UL 484、UL 474、UL 998、UL 507、UL 1005、UL 1017、UL 1028、UL 1026、UL 982等 |
澳新 | AS NZS 60335系列標準 |
(二) 電氣安全和電磁兼容要求
產品的采購地為中國、歐盟、北美、澳洲和日本的家用及類似用途電器設備,應滿足對應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的要求(美國和加拿大對電氣安全沒有強制要求,但是應通過UL相關標準的測試),具體測試項目按照相關協調標準的規定執行。其它情形的家用及類似用途電器設備應能夠滿足附錄A所列測試項目的要求。
(三)使用性能
產品的性能應能夠滿足按照說明書和商品本身的參數宣稱的要求。
(四) 能效、環保以及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有害物質要求
電子電器產品應滿足采購地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如果無法有效確定采購地的,則應按照插頭制式和電壓范圍等產品設計用途來進行判斷其應當符合的國家和地區的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對于其他情形的電子電器產品應滿足品牌方和中國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
(五)食品接觸材料要求
食品接觸材料部分按照京東國際相關跨境食品接觸材料產品技術規范的要求執行。
第四條 外在質量要求
外在質量一般包括銷售包裝質量、標簽印刷質量等相關內容,不應存在如下描述的外觀質量缺陷(包括不限于):
表3:外觀質量要求
檢驗項目 | 項目要求 | 檢驗方法 |
銷售包裝 | 外包裝不得變形,有凹凸變形、劃痕等情況,并能保證物流運輸的強度。 | 視檢 |
外包裝完整密封,不得有包裝穿透性損傷、開口等情況。 | 視檢 | |
商品不得存在二次封箱情況,不得有膠帶被割開又封上,或者無故封兩道膠帶的情況,此類商品容易被消費者認為是二次銷售或者是返工銷售的商品。 | 視檢 | |
外包裝干燥,不得有受潮水跡等情況。 | 視檢 | |
外包裝應干凈,不得附著內容物或其他污染(如水、汽油等)。 | 視檢 | |
標簽 | 批次信息應清晰,容易辨識,不得模糊、缺少、理解歧義(有批次信息產品)。 | 視檢 |
標簽信息正確,內容符合標準,印刷良好,不得出現缺少、歪曲、破損、褶皺。 | 視檢 | |
運輸包裝、銷售包裝、機身標簽相關信息(如產品型號、名稱、序列號、技術參數等)應能對應,無異常。 | 視檢 |
第五條 其他要求
(一) 電子電器產品類商品不得為二手商品、假冒商品。對上述情形的認定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如下方法確認:
1. 品牌商原廠或官方維修點出具的檢測報告;
2. 通過官方網站查詢商品**性標識(如序列號),確認其已經在官網網站注冊或者激活過;
3. 通過視頻記錄拆解包裝視頻,通過視檢確認商品是否有使用過的痕跡。
4. 通過官方渠道,按照商品**性標識進行查詢驗證;
5. 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通過與官方出廠的新品、正品進行功能、性能、硬件關鍵元器件的比對,出具的檢測報告。
(二) 電子電器類產品不得為DPAC、RAPEX、CPSC、ACCC等任何國家或地區政府監管部門曾責令市場主體(品牌商或生產商等)進行過召回的商品。
第五章 違規處理
京東國際在日常的質量管理或者海關、市場監督部門、消費者協會組織等風險監測、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不合格的情況,京東國際將按照相關的合同約定、平臺管理規范進行違規處罰,包括不限于下架商品、刪除商品、退貨退運、調整供應商等級等一系列管理措施。
第六章 附則
**條 京東國際開放平臺商家的行為,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則。
第二條 京東國際開放平臺可根據平臺運營情況隨時調整本管理規則并以京東國際開放平臺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商家入駐京東國際開放平臺即表示接受京東國際開放平臺其后不時調整、頒布的管理規則。
第三條 商家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等規范性文件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于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京東國際開放平臺有權酌情處理。但京東國際開放平臺對商家的處理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商家在京東國際開放平臺的任何行為,應同時遵守與京東國際及其關聯公司簽訂的各項協議;如有違約即視為對本規則的違反。
第四條 本規則于2021年10月11日新增,2021年10月18日生效。
附錄A 采購地技術法規或標準的確認方法
(規范性附錄)
A.1 為方便的確定商品的技術法規或標準的適用國家或地區,京東國際確定以采購地作為**的適用依據,采購地的技術法規或標準的確定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條件:
00001. 商品標識上有明確注明的適用法規或者標準,如CE、RCM、UL標識等;
00002. 商品標識上有明確注明的適用國家或者地區,如美版戴森吸塵器;
00003. 商品標識上無明確的適用國家或地區,按照如下提及的貿易采購訂單及相關條件來確定:
a. 采購類型:跨境保稅1210、直郵貿易9610
b. 采購方式:FOB(2010版)、EX WORKS(2010版)、CIF(2010版)、DDU(2000版)
c. 采購國
d. 起運港口
e. 抵運港口
A.2 確定采購地的示例說明
采購地確定條件 | 確定的采購地 | ||||
采購類型 | 采購方式 | 采購國 | 起運港口 | 抵運港口 | |
跨境保稅 | EX WORKS(2010版) | 法國 | 鹿特丹 | 上海 | 法國 |
直郵貿易 | CIF(2010版) | 意大利 | 米蘭 | 香港 | 意大利 |
附錄B 家用及類似用途電器設備產品的電氣安全和電磁兼容檢驗評價要求
(規范性附錄)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設備產品的通用技術要求包括電氣安全(安規)、電磁兼容、使用性能、能效、環保以及無線通信射頻(WIFI、藍牙等)、有害物質等要求,結合歷年來國家監督抽查、質量調查、突發事件以及比較試驗,京東國際制定并開展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設備產品的安規和電磁兼容檢驗評價要求,但是這并不代表京東國際不關注在法規中明確需要滿足的要求(如能效、環保等),京東國際將結合中國、日本、歐盟、美國、澳洲等國際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情況及召回情況進行不定期的調整該安全檢驗評價要求。
A.1 家用及類似用途電器設備產品的檢驗評價要求
序號 |
項目 |
要求及方法 |
|
| |||
1 | 分類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6章 |
|
2 | 標志和說明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7章 |
|
3 | 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8章 |
|
4 | 電動器具的啟動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9章 |
|
5 | 輸入功率和電流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10章 |
|
6 | 發熱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11章 |
|
7 | 工作溫度下的泄露電流和電器強度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13章 |
|
8 | 瞬態過電壓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14章 |
|
9 | 耐潮濕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15章 |
|
10 | 泄露電流和電氣強度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16章 |
|
11 | 變壓器和相關電路的過載保護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17章 |
|
12 | 耐久性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18章 |
|
13 | 非正常工作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19章 |
|
14 | 穩定性和機械危險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20章 |
|
15 | 機械強度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21章 |
|
16 | 結構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22章 |
|
17 | 內部布線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23章 |
|
18 | 元件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24章 |
|
19 | 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25章 |
|
20 | 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26章 |
|
21 | 接地措施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27章 |
|
22 | 螺釘和連接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28章 |
|
23 | 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29章 |
|
24 | 耐熱和耐燃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30章 |
|
25 | 防銹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31章 |
|
26 | 輻射、毒性和類似危險 | GB 4706.1及相應特殊要求第32章 |
|
27 | 電磁兼容 諧波電流 | GB 17625.1 |
|
28 | 電磁兼容 發射 | GB 4343.1 |
|
29 | 電磁兼容 抗擾度 | GB/T 4343.2 |
|
30 | 電磁兼容 靜電放電抗擾度 | GB/T 17626.2 |
|
31 | 電磁兼容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 | GB/T 17626.3 |
|
32 | 電磁兼容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 | GB/T 17626.4 |
|
33 | 電磁兼容 浪涌(沖擊)抗擾度 | GB/T 17626.5 |
|
34 | 電磁兼容 傳到騷擾抗擾度 | GB/T 17626.6 |
|
35 | 電磁兼容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的抗擾度 | GB/T 17626.11 |
|
注:由于客觀上存在一些原因,如各國家或地區電壓不同,需要在測試過程中選擇適用的測試項目。
參 考 文 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
《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
《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
GB/T 5465.2 電氣設備用圖形符號.第2部分:圖形符號
GB/T 36419 家用和類似用途皮膚美容器
GB/T 18801 空氣凈化器
GB/T 23129 家用咖啡機性能測試方法
GB/T 26572 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限量要求
GB/T 26125 電子電氣產品 六種限用物質的檢測方法
GB 12021.2 家用電冰箱耗電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GB 12021.3 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GB 12021.4 電動洗衣機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級
GB 12021.6 電飯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GB 12021.9 交流電風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GB 24849 家用和類似用途微波爐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GB/T 20291.1 家用真空吸塵器 第1部分:干式真空吸塵器 性能測試方法
GB/T 23332 加濕器
GB/T 18801 空氣凈化器
QB/T 4833 家用和類似用途清潔機器人
GB/T 32478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性能測試方法 重復性和再現性評價
GB/T 23106 家用和類似用途毛發護理器具的性能測試方法
GB/T 23129 家用咖啡機性能測試方法
注:其它產品性能測試標準及其它國家或地區的標準請查閱相關國家地區標準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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